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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4-22 | 来源: 自由亚洲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那么,在王歧山当年在执掌建设银行期间,其手下的“财务总管”是范一飞,“大秘”是田惠宇,而董宏担任王歧山的秘书又是在什么时段呢?
董宏被官宣落马之前的2014年4月2日,中共驻香港媒体《大公报》曾刊登一个叫马浩亮的记者的文章《解码中央巡视组:王岐山前“大秘”董宏担纲十二组》。文中说“在本轮中央巡视中,13位巡视组组长中包括11名正部级高官和2名副部级官员。其中……第十二组组长董宏曾任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曾长期担任王岐山的‘大秘’。在王岐山担任广东省副省长、国务院体改办主任、海南省委书记、北京市市长期间,董宏一路跟随担任过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国务院体改办产业司司长、海南省委副秘书长、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他与现任中央巡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黎晓宏(曾任北京市政府秘书长),如今都再次隶属王岐山麾下,在反腐领域承担重责。”
如上中共自己的媒体“解码”董宏凭什么能够以副部级身份与一票前省委书记并列为13个中央巡视组的组长之一的文章刊出6年半之后,董宏被宣布接受调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客户端2020年10月2日发布的消息内容是:“中央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董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而日后中共权威媒体发布的相关报道中又说他董宏是“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不过,中共官方媒体的相关报道中的细节中也透露这个董宏事实上是在被王歧山调到中纪委参与“巡视”工作之后直到落马之前,担任过不同巡视组的组长和副组长。而官方报道尽量回避他董宏曾经有的中央巡视组正组长的经历, 无疑是要把这个“内鬼”对中纪委的“恶劣影响”尽量减轻。
2022年1月28日,新华社以《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一审被判死缓》为题的报道内容中强调了“董宏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同时还强调了受贿时间长达21年,敛财金额高达4.6亿的董宏,“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是)鉴于董宏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且其能够认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全部追缴到案,具有多个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和董宏一样,两年之后的2024年2月5日,田惠宇被判处的死缓之上,也没有被附加终身监禁。官方给出的理由是“所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构成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犯罪所得已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现如今,范一飞的犯罪金额虽然比董宏略低,但一是受贿时间比董宏长了8年,二是不清楚是否具备最有“从宽”说服力的“自首情节”,所以,除了几乎可以肯定范一飞也会被判处死缓,笔者也还相信只要他范一飞不能如董宏和田惠宇一样被法庭认定有“自首情节”,在死缓基础上还会被附加终身监禁是大概率的事情。
死缓之上的所谓“终身监禁”,即所谓“把牢底坐穿”,其实是习近平专为自己的党内贪官们制定的家“法”。-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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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 http://www.vancouverren.com/pda/news/op=view_cat/catid=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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