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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1-02 | 来源: 环球网资讯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明知对方怀有他人之子
仍然选择与其登记结婚
婚后两年先后生下两个儿子
却在孩子刚落地之际就“送”给他人
这对狠心的父母因为拐卖儿童双双获刑
二人出狱后却打起了离婚官司
这个将两个亲生儿子卖出的父亲
此时却提出:要求抚养继子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法院又会如何判决?
记者近日从裁判文书网上
获悉了这样一个匪夷所思的案例……
怀有身孕嫁给他人婚后两次卖出儿子
2011年7月,30岁的黄兰在内蒙古磴口县打工,此时的她已怀有6个月的身孕,孩子的爸爸是她的同居男友黄奇,而此前二人已经共同生育了一子,在两人解除同居关系之后,孩子与父亲黄奇一同生活。
待产期间,黄兰经人介绍与38岁的李财相识,虽然已经知道对方怀有身孕,两人仍然开始谈婚论嫁,并于2011年10月登记结婚。次年1月,黄兰生下与黄奇同居期间怀孕的男孩,取名为李伟,孩子的户口也安在了李财的老家。
2012年6月,黄兰再次怀孕,二人又前往磴口县打工,在这里,黄兰认识了一名想要领养孩子的中年男子。作为肚中孩子的父母,黄兰、李财和对方商定,等到孩子出生后,就“送养”给对方,并收取34000元“营养费”。2013年4月,黄兰在医院产下一名男婴后,当日便通知中年男子将孩子抱走,并收了钱。
2014年3月,再次怀孕的黄兰希望故技重施,又提出想在孩子出生后继续“送养”出去,李财也予以默认。经介绍,黄兰认识了江某夫妇,以二人的名字在医院登记待产,并为孩子取名江河,生下孩子的当日,孩子被从医院病房抱走,黄兰获得了40000元“营养费”。
妻子提出离婚丈夫一气之下揭老底
2016年3月,黄兰向李财提出了离婚,而一气之下,李财向公安机关举报妻子拐卖儿童的相关事宜,至此案发。陕西省西乡县人民检察院指控黄兰、李财犯拐卖儿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黄兰、李财以营利为目的,将亲生子出卖给他人,二人的行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针对检察机关指控二人拐卖2013年4月产下的男婴的事实,因为证据不足,法院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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