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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1-02 | 来源: 随水文存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印度 | 字体: 小 中 大
这篇应该可以算作《集中营六记》的后续,另起一篇来写主要有两个考虑:一来如果把这部分内容写完,那就不得不推迟《六记》的发布,不光是读者等得心焦,我自己其实也憋着一口气儿要赶紧吐出来;二来呢,遣返回国的这段故事严格说来并不是发生在集中营里,另起一篇也没毛病。本篇中的一些前因都在《六记》中有过交代,有不了解的地方可自行阅读前文。
在集中营里走虐心的遣返流程时,我经常想,假如没有疫情的话,回个国哪儿犯得着这么费劲儿。随时买张飞机票便走了;就算遣返手续上有什么差池,改签机票也花不了几个小钱。现在赶上疫情这档口,不仅先要从印度(专题)政府获得许可,同时需要中国使馆这边帮忙配合发放绿码,最后还得买得到机票……回趟国得要天时地利人和等各种条件的具足。然而我的假设终究是个悖论——要是没有疫情,我就不会被关进集中营从而面临遣返了。
所以呢,在这种回国本来已经很困难的情况下,还得走遣返流程回国的经历,就很值得跟大家来唠一唠。
“遣返回国”这个词大家都听过,但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恐怕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就“遣返”的情况来说一般有三种:最严重的叫做“驱逐出境”,驱逐出境的命令通常要从法院签发,属于一种针对外国人的刑事处罚方式;“遣返回国”的说法相对中性,也分成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外国犯了法被遣返,这种遣返通常会附带条件在一到五年内无法再次入境;另一种则是单纯由于签证失效被遣返,比如我。至于我今后入境印度有何限制,目前还不知道。
我刚被关进集中营的时候,那些警察完全没提起过“遣返”这个概念,只告诉我会在航班起飞前一天把我从集中营里放出来。我想当然地以为这个“放出来”指的是释放我,让我自由离境,后来才发现自己想多了。
另外我一开始把遣返流程也想得很简单,猜想无非是俩警察陪着我到机场、目送我过安检就完了。由于回国的困难,我在早些时候曾动过脑筋,心想能不能搞个阴阳套票去第三国——比方说票面上看起来是印度飞迪拜转机回中国,实际上从迪拜去尼泊尔。我把这个主意跟机票代理一说,立马遭到了无情的嘲讽,他说你这不叫遣返,叫VIP送机。你能想到的人家早就想到了,真正的遣返过程中才不会让你有机会耍这种小花招!允许我自己订票可能是因为我没有犯事儿,理论上遣返人员连买机票都只能通过指定的机票代理。曾经配合公安机关给遣返人员出过票的机票代理告诉我:要想去第三国也不是没办法,但离境机票必须出一张真实有效的回中国机票,且不能带托运行李,到了中转机场放弃掉后面那段,改飞其他国家。听他这样说我只好一心一意真枪实弹筹备回国。
很多人可能还会以为被遣返人员离境前能先回家跟家人道个别、取个行李啥的,我之前也这么以为过。但事实上被遣返人员是没有机会回家的,会被直接押送到机场。需要行李的话,得让家人送过来。
我们是全家一起回国,不需要让家人送行李,但这绝不意味着事情可以变得简单,打包行李本身是个艰巨的任务。我们已经决定将来不再回到南印度的这个家,大家可以想象,面对满屋子的东西却只能选两箱子,非常考验一个人权衡得失利弊的能力。我本人一年有半年浪在外面,过去旅行打包这种事从来都是我一手包办,这次只能远程指导我太太来打包。
我让我太太把家里东西分三类:一是我们这次要带回去的,比如冬装、笔记本电脑之类;二是这次不带回去暂时存放在这里的,如果可能的话等我基友一家回中国时再带给我,比如夏装、相机等;而剩下的那些东西,则彻底断舍离了,由我基友来接收,收为己用、变卖、丢弃随他处置,比如我们在印度这边添置的家电、家具、厨房用品。我跟我太太阐明了一条原则:除非路上要用或特别贵重,否则一切从中国带过来的东西或者中国制造的东西都不要再带回中国。所以我们行李里面一半是印度买的书、克什米尔羊绒围巾、香料、衣物之类,另一半是馒头吃喝拉撒睡所需的东西——有娃的家长应该都懂,带着孩子长途旅行是一项多么巨大的挑战,更何况还要隔离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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