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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1-08 | 来源: 中国新闻网 | 有1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法院方面称,周阳春在发现车某某探身车外、可能坠车的危险情况下,轻信可以避免,未及时采取制止或制动等有效措施,致车某某坠车身亡。周阳春作为有多年驾龄的职业司机,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和因其先行行为引发的危险防止义务,其过失行为与车某某的坠车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作出前述裁定。
周阳春。受访人供图
7 日下午,该案当事司机周阳春向中新网透露,当天下午 1 点 10 分左右,长沙岳麓区法院告知其 3 点 50 分左右前往法院,此后,周阳春获知二审裁定结果。
周阳春对中新网表示,对二审结果不服。他认为,女乘客坠车无疑是个悲剧,但自己根本不能预见其跳车行为,也无法阻止,事发时自己的做法与女孩跳车身亡之间没有直接关系。
周阳春说,他将对此案申诉到底。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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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周阳春的发声 @可怜的橄榄树
今天,岳麓区法院受长沙中院委托,向我送达了二审维持原判的裁定,拿到裁定的那一刻,我懵了,一时之间反应不过来。因为就在一个月前,也就是 2021 年 12 月 2 日,长沙市检刚通知我过去问话,说长沙中院已经通知他们阅卷,这是开庭的讯号,本以为中院终于愿意正视法律,依法开庭审理,没想到还是悄悄地维持了。
我无法接受,无法接受如此不公正的程序,无法接受如此不公正的结果,我将用余生申诉到底 …
2021 年 2 月 6 日女乘客跳车后,我第一时间拨打 120、110,公安在依法调查后认为确实是一起意外事件,并未对我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但一切在 2 月 21 日舆论发酵后失控了。女乘客方在与货拉拉公司谈判赔偿失败后,发布不实微博并投稿媒体,"23 岁女生在货拉拉车上跳窗身亡 " 相关新闻迅速引发社会各界极大关注,在短短一天时间内便成为全国范围内的热点事件,长沙公安高新分局便是在舆情爆发高压之下,于 2 月 22 日将我传唤并刑事立案的。
2021 年 3 月 11 日,我妻子约见高新公安分局副局长张震,被坦诚这是个新闻事件,周习文支队并称已办成 " 铁案 "(有录音为证)。
接下来的一切,均印证了这是一起 " 铁案 "….
首先是想尽一切办法阻止我妻子为我聘请的律师介入,我妻子在外多方举报、投诉、申请信息公开,要求撤销法律援助,但没有一点有效回应,连书信来往都遭遇拦截死沉大海。
接着是诱供,要求我按照他们的要求来回答问题,做出来的笔录存在大量不实记录,前前后后我一共签字摁印了四五十份笔录,但放到案卷里的却只有 10 份,案卷里连最起码的提讯证都没有,在律师的不断申请下,公安后来又交上来三份笔录。
针对放入案卷的这 10 份笔录,公安却只提供了最后三次的同步录音录像,而这三次录像都存在严重缺失,长达 2 个多小时的录像不翼而飞。律师对这三次讯问录音录像进行仔细观看,与笔录进行细致对比,形成了相关报告提交法院,可以明显看出侦查人员存在违法剪辑、疲劳审讯、诱供、虚假记录、不如实记录、故意不记录对被告人有利的供述与辩解、甚至伪造笔录的严重违法情形。
直到一审开庭前一天,看守所领导还向我传达了上级的要求,开庭只能说三句话,其他都不能多说,否则就不会放人:1. 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2. 服从法院的判决;3. 对死者家属表示歉意。-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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