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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4-09 | 来源: 封面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2022年3月起,苏州某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等为案由,向四川广安、成都、达州、南充、眉山等10多个城市的50多家宾馆(酒店、足浴馆)提起民事诉讼,向每个被告索赔6万至8万元——理由是这些被告允许客人利用房内电视机搜索播放《中国古代名人圣贤》《中国宫殿与传说》《世界特种兵》等纪录片。
四川50多家宾馆到底是侵害了该公司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还是遭遇该公司碰瓷式维权?从2022年4月中旬到5月初,四川成都、广安、南充等10多个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将相继开庭审理这一版权纠纷系列案件。
被告企业接到《民事诉讼状》
此事引起服务行业的震动。免费向50多家宾馆(酒店、足浴馆)提供法律帮助的“法律志愿者”、四川丘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纪宏认为,苏州某公司涉嫌诉权滥用,不排除“恶意诉讼”的可能。
两次接到律师电话后
广安一酒店最终被告上法院
2019年6月,广安卓玛酒店开业。“开业后生意还不错。”卓玛酒店负责人白益芳说,“但是,从2021年11月开始,我们酒店就‘摊上大事’了,酒店能否支撑下去,都是一个未知数。”
成为被告的卓玛酒店
原来,2021年11月底、12月中旬,卓玛酒店前台两次接到自称是“湖南旷真律师事务所”律师打来的电话,称客人住酒店房间时,通过客房里电视机在线点播的视听作品侵权了,酒店要赔钱,不赔钱就要吃官司。
“肯定是骗子。”白益芳没有理睬。
2022年3月22日,白益芳收到广安中院的传票,顿时懵了:苏州某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由把卓玛酒店告上了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们遭遇碰瓷式维权了”
四川50余家服务企业建群商量对策
白益芳通过苏州某公司的民事起诉状和提供的相关证据,并调阅客人入住酒店记录,大致弄清楚卓玛酒店“侵权”并成为“被告”的经过。
2021年11月4日,客人“周某平”入住卓玛酒店8639房间。办理入住手续时,周某平即叫酒店开具发票,发票抬头是“深圳旷真法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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