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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6-17 | 来源: 潇湘晨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6月17日,山东聊城,“刺死辱母者案”当事人于欢在社交平台宣布订婚。于欢告诉潇湘晨报记者,或许是很多人都在关注此前的案件,消息发布后,他收到了不少网友的祝福。
“刺死辱母者案”事发近6年,于欢称,自己基本不会回看以前的报道,“对我来说过去的事就过去了,现在主要是过好当下。”
潇湘晨报此前报道,2016年4月14日,因在工厂接待室目睹母亲苏银霞被高利贷催债人员侮辱,20岁的山东冠县青年于欢持水果刀刺向讨债者致一死三伤。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案件经媒体报道引发争议,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于欢入狱期间,2018年11月14日,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于西明、苏银霞、于家乐(分别为于欢父亲、母亲和姐姐)刑期三至四年不等,后苏银霞、于家乐于2019年12月、2020年6月先后刑满出狱。
2018年,于欢案被列入最高法指导案例。出版于2019年、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所编的书——《记载中国法制进程之于欢案》,“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不能说谁死伤谁有理”等观点记载在最高人民法院原常务副院长沈德咏的一篇文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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