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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7-02 | 来源: 北京青年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此外,周权利还称,从动机上来说,该片区域早在 2019 年三四月份就被划定为征收区,镇上也派人挨家挨户进行了摸底调查,包括人口数和房屋面积," 我们还去他岳父家调查过,他们是知道这个情况之后,才去强行建房的 ",周权利称政府曾在确定区域后做出通告,内容包括限制建房等。
周权利解释,站在协调员角度,他们希望为住户实现利益最大化,减少损失,所以才上门跟常欢一家 " 违建户 " 谈判。" 虽然房子是违建,程序不合法,但还是要适当给予成本补偿,包括材料、人工等,把他家的损失降到最低 "。
聂磊则称,自己建房时并不知道征收一事。聂磊想不通,户口是合法的,房子也是经过村里同意才建的,怎么突然就成了违建。他认为自己家遭遇了差别对待,据他了解,同期建房的其他村民虽然也没有建房证,但却按照正常标准拿到了补偿,唯一的差别在于,他家的户主是出嫁的女子,其他建房户则是本村男子。
房子被拆的时候,聂磊正在医院做胃镜,回到家后,只剩下一片狼藉
" 区别对待 "
" 区别对待 " 也出现在周权利的表述中。
周权利告诉深一度,村里确实存在跟常欢家类似的情况,临近征收时期建房,且没有完成相关手续," 但人家是刚需,家里人口多,住房确实困难 ......" 周权利认为,这一点在常欢家并不成立,因为常欢夫妇常年在外打工,弟弟则常年在外上学," 他们家有什么刚需呢,现有的房子还容不下剩下这几个人吗?"
区别还在于身份。周权利称,其他建房者都是生在本村、长在本村的男性,成家立业都在这里,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常欢因同样土生土长,本人的村民资格是被镇政府认定的,但丈夫及子女的村民资格却不被承认。
因为按照当地习俗,出嫁的女人要把户口迁到男方家,在男方家立户," 如果硬要留在本村,你本人的权利我们能保障到位,但你老公和小孩,又没有山田水土在这里,我们凭什么要立个户头给你呢?" 周权利称从未排斥过常欢本人,但她 " 一个人不可能单独立户 "。
" 所以我们还是要区别对待的 ",周权利告诉深一度,上述跟常欢家情况相似的建房者,因具备村民资格、具有刚性需求,并不会被认定为违建,且能拿到正常水平补偿," 但常欢家,要是让她建成的话,那就是我们政府失职了 "。
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杨在明律师解释,目前我国对于是否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尚未有统一的法律规定,他认为可以根据户籍因素、住所因素、成员权利义务一致性因素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治因素这些方面界定,类似常欢这种户口留在本村且依旧在本村生活、有承包地,正常履行村民义务的,应该算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子女自出生后户口便落在本村,同样应该具备成员资格。
立户方面,杨在明律师认为,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如果是为了解决实际的居住问题,即使聂磊因迁户时间短,村民资格不好认定,常欢带着子女立户也没问题," 她老公具不具备资格并不影响立户 "。
杨在明律师还表示,镇政府因常欢一家的成员资格问题而认定其所盖的房子为违建,这个逻辑并不成立。杨在明介绍,认定违法建筑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建筑物及土地作为认定违建的客体,不能以人为客体认定违建。" 违建指向的是房子和地,不能把人作为区分标准,这个人是本村的,建筑就是合法建筑,不是本村的就是违法建筑,这种推定是不成立的。"
另外,杨在明律师告诉深一度,就另一违建认定因素—建房证来说,常欢家已经将所需材料都提交到窗口,诸如村民签字等程序也都走了,即实质条件已经具备,但是因为矿山征收等客观因素拿不到建房证,并不能以此证明房子就是违建,而上述镇政府区别对待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也违背公序良俗。-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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