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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7-06 | 来源: 加西网 | 有19人参与评论 | 专栏: 业界资讯 | 字体: 小 中 大
(加西网综合)近日,加拿大安省最高法院的裁决,针对一位华裔业主对物业的起诉被称为“教科书式案例”,为今后物业在处理业主噪音投诉时应当怎么做提供了范本。而这位饱受噪音叨扰的华裔业主也得到 3 万加元的赔偿。
根据法庭裁决文件,华裔业主 W 女士是在 2010 年买入这套多伦多的公寓房屋,她的单位与公寓建筑的垃圾房共享一堵墙,这个垃圾房中包含一个压缩机。
从 W 女士入住这套单位之后,就白天晚上听到隔壁的噪音响个不停。压缩机发出的嘶哑声和砰砰声,以及其他业主将垃圾从垃圾滑槽中倒下而引起的撞击声和震动,让她一直在苦恼。更糟糕的是,她感觉到垃圾系统的运行引起她住宅的震动。
从 2011 年开始,W 就她单位的噪音和振动问题,向公寓管理层提出了许多投诉。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物业委员会进行了声音测试并进行了一些维修,并要求楼内居民在晚上不要使用垃圾槽。2018 年,物业还采取了补救措施,但都不成功。
一家名为 So Quiet Soundproofing 公司受委托进行噪音测试。结论是:噪音是“不可接受的”,在 W 的单位中造成“人为烦恼”。在进一步投诉后,物业聘请了一家工程公司对 So Quiet 报告和建议进行同行评审,但未采取进一步行动。
董事会于 2020 年聘请了另一家承包公司,其报告在延迟两年半后证实了 So Quiet 报告的调查结果。
噪音和针对问题一直持续到 2021 年初,W 女士无奈最终向安省最高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该公寓解决噪音和振动问题,并为滋扰和精神痛苦支付赔偿金。
此事于去年 11 月提交给大法官苏珊·维拉(Susan Vella),她的决定于上个月公布。Vella 指出,根据《共管公寓法》,物业公司负责共管区域的维护、维修、运营和保养。它还需要执行自己的规则,以确保垃圾槽在夜间关闭。
法官认为,该物业公司违反了其法定职责以及 W 对安静住宅的合理期望。
对于 W 女士提到的物业公司的持续不作为,形同瘫痪。Vella 在裁决中指出,在 10-11 年的时间里,这个单一的问题一直悬而未决,物业公司的不作为迫使业主 W 忍受超出正常范围的噪音和震动,这违反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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