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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4-12 | 来源: 潮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舆论混战中,规则审判才是有力武器
尊重生(电视剧)命、反虐待动物是现代社会的基本文明共识。也正因如此,除虐猫行为本身外,近日南大考生虐猫事件的舆论争议,更多聚焦于“惩罚边界”之上。
部分网友认为,该考生心理十分“病态”,学校不应录取,除专业素养外,学校在招生时更应重视品德修养。也有声音表示,社会应该给予他改过自新的机会,警惕舆论的过度审判,压力之下施暴者也可能做出更极端的行为。
在当代社会,针对虐猫行为,惩罚的边界在哪里?一个有虐猫前科的人,是否应该承受“社会性死亡”?
其实近年来,虐待动物的事件频繁发生,涉事学生被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的也不在少数。然而针对施虐者的惩罚,貌似更多依赖于网络舆论,这或许是症结所在——
时至今日,我国尚未出台一套完整的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如何惩治施虐者。
当既定的规则武器无法发挥效用时,公众只能寻求道德审判和谴责,而舆论风暴中,往往容易导致话题失焦或走向极端,进而引发外延争议。
“在这种混战中,可能没有得利的‘渔翁’。”钱叶芳教授表示,对虐待虐杀行为的揭露和谴责,需要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规定,否则容易引发混战。
归根结底,针对施虐者的舆论审判和道德施压并非目的,最终的目光应落到规则完善之上。公众们期待的,并非是舆论审判的胜利,而是规则制度下惩治施虐者的应然之举。
其实,过往已有不少人大代表提出“将虐待动物行为纳入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 推动立法的呼声不断高涨。钱叶芳就曾在2018年写了《伴侣动物保护和管理法》议案,交给人大代表向上反映。此外,亦有一些城市出台保护动物的条例。
但是,立法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循序渐进,而非一蹴而就。不过,在系统完整的动物保护法出现之前,反虐待动物真的“无法可依”吗?除了道德谴责,公众真的别无他法吗?
“每当有虐待动物的事件发生,几乎都会出现全民谴责,然后呼吁出台法律。但必须强调,这反而容易给大众,尤其是虐待动物的群体一种‘我们没有保护动物的法律’的错觉,让虐待动物群体更加肆无忌惮。”钱叶芳表示,其实事实并非如此。虽然国内目前并没有任何一起虐待动物事件受到过刑事处罚,但并不意味着惩治虐杀者,无法可依。
她表示,目前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确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法律责任也不够严明,但是至少暴力虐待动物、传播虐待动物的暴力信息是明确的违法行为,有法可依、可处罚。如《野生动物保护法》《畜牧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等相关条文都对动物虐待行为进行了否定,并或轻或重设计了法律责任。
同时,虐待动物扰乱社会治安、传播虐待动物暴力信息的行为,均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法的相关条文予以禁止。
“所以其实在当下,与立法一样紧迫的,是执法问题和意识普及问题。”钱叶芳认为,若执法不到位,会间接让公众、虐待动物群体以为虐待动物不会受到惩罚,或者不会受到多严重的惩罚,“我们要意识到,虐待动物有法可依,每个人都可以为反虐待动物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投诉虐待账号,找网信办报案,提供线索等。”-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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