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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4-23 | 来源: 林中的维吉尔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姑娘于是非常纠结,删了视频吧?有些视频后面是带着广告的,按照与广告商的合约,必须保留一定时间。
但不删吧,同行举报、上司施压,她在律所的工作有可能就不保了。十年寒窗、县高考状元、名校毕业,真要律师的工作,她之前的辛苦岂不是白费了?她又能干什么,难不成真的专职去做直播?
在这里劝她一句。慎重啊,自媒体这行太不稳定,万一哪天真被举报封号了咋办?没看见猫一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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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特想写一下这个新闻,因为我觉得这姑娘遭遇的困境与我当初有点莫名的相似之处。
果然天下有才的人各自有各自的有才,但陷害你的傻x却都是相似的傻x。
我不是做律师的,我原来在体制内大报当编辑,平时业余时间写写公众号挣点外快。当然我没人家那么多专业知识,主要也是宅男一个,颜值远没有人家小姑娘能打,所以网红没有红到她那个地步。
但也是三年前一场风波,也是有同行跑到领导那里去告状、举报我,说我身为报社编辑记者,居然在网上写文章、做广告、挣外快,严重影响媒体人专业形象,造成负面的社会影响。然后领导就来给我施压,其实也没说什么重话,毕竟在报社干了六七年了,关系处的不错,但选择只有两条路:
要么封笔、交号,继续干工作。要么辞职走人,彻底放飞自我。
我已经想不起来我当时怎么做思想斗争了,总之很快,我就辞职了,成了一个真正只靠自己码字为生的“互联网手艺人”
决定虽然早就做了,但时至今日,想来我依然觉得种遭遇很扯淡。拿自己的事儿说事儿容易控制不住情绪。
那就以这位姑娘的遭遇为例,我特别像反问几个问题:
第一,同行告状说,小姑娘拍“擦边视频”有损律师形象……我特向问一句,有损什么律师形象?这年头律师还有形象?
面子是别人给的,脸是自己挣的。一个行业到底有多少形象,不是看你八小时工作时间之内工作尽不尽责,服务到不到位么?
如果中国的律师行业普遍都能专业尽责、保护委托人的利益,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制在律师等行业的帮助下能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律师自身的合法权益能受到合理保障,那么律师的形象是一个小姑娘拍个短视频能“有损”的了的吗?
甭说人家拍的视频没擦边主要是普法,就算真是那种纯擦边的短视频,平台自有平台的规章,没违规就可以了。跟你们这些举报者有个毛线关系?
第二,有人指责小姑娘拍视频普法“不够严肃”,非要在视频前面加一段劲辣热舞的段子“博眼球”,说这样不好。
那我就奇怪了,你也不想想,人家小姑娘为什么非要在普法视频前面加一段热舞的视频。还不是因为某音甚至B站上这些广大男士对后者更喜闻乐见?正正经经给你普及个常识、法律的视频没人看,就喜欢那种擦边?
说到底,媒体传播什么样的文化产品,不是由它自身,而是由受众的素质所决定的。在互联网受众质量下沉,正经跟你说个事儿的视频远远拼不过扭腰扭屁股的擦边视频的大背景下,我觉得这位姑娘能做到封面热舞,把用户“骗”进来以后一本正经普个法已经算是功德无量了。这样做善事,以受众喜闻乐见的传播形式传播法制正能量的美丽姑娘居然还有人要吹毛求疵,你们还让不让人活了?
第三,也是我觉得最匪夷所思的一点,看了引发事件的那个帖子,正常人最深的感受应该是什么?难道不应该是律师这个行业太辛苦、不受尊重、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么?
你看看那个帖子底下,好多都是律所里的青年律师分享兼职谋生经验的,有人兼职做家教、有人兼职开滴滴、还有转行的。当然我知道留言一定有夸张的成分,可是这应该确实反映了当下法学毕业生的普遍情况:像这位小姑娘一样,县高考状元出身,名校毕业,考过了司考、拿了律师资格证,却依然不能靠主业过上宽裕的生活,收入甚至还没有副业多。这是有问题的。
现代国家的法律体系是复杂的,普通人无法究其精妙,可是要想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必须使用这些法律,所以就要依靠专业人士。所以在任何现代法治国家里,律师都本应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职业。你看,欧美几乎所有发达国家中律师都是高收入群体。-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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