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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4-06 | 来源: 澎湃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为了切实保障游客的安全,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现就有关事项发布以下公告:
一、游客需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擅自离开国省道、乡村公路、旅游公路。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严禁非法穿越自然保护区、军事管理区、生态红线区、水源地探险;不得非法组织进入保护区和无人区。
二、游客出行前要对路线进行研判,关注天气预报、地质灾害、交通情况等信息,加大物资储备和车辆维护,以保障旅行安全。如在户外探险活动中遇到突发险情,组织者、参加者应当及时启动自救预案,需要外部救援的,应当及时向专业救援团体和当地政府求助。通过公共资源开展救援的,擅自进入未开放区域,并陷入困境或者危险状态需要救援时需承担相应救援费用。对因非法穿越活动造成的人身伤亡等事故,责任由开展非法穿越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三、各旅游公司、旅行社、民间组织、俱乐部等社会团体不经报备批准,不得以探险、穿越、科考为名组织旅游团队深入自然保护区。根据“谁发起、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团队安全责任,因非法穿越自然保护区和擅自进入“无人区”,对自然生态、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罚。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再次强调,旅游是一项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但是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我们希望每一位游客都能尊重自然,遵守规定,珍爱生命,文明旅游。-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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