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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1-29 | 来源: 新京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山东一位中介发给记者的背债人视频。视频中背债人举着自己的征信报告,按照中介要求读文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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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债加剧房地产市场不稳定性
1月8日,郑州一位房产中介向记者介绍,由于房价下跌,市场低迷,导致高价购房的房东难以出手房产,特别是城市郊区的房子,在交易时,房东可能还要倒贴钱。这种现象下,出现了“背债人”入局楼市的情况,他们帮房东“解套”,并通过高评估的手段谋取利益。
2023年12月,某国有大型银行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当前房屋挂牌价格有“水分”的情况下,银行对于房产的评估也需要更加保守。目前,部分银行已经在手机银行上开发了关于房产价值评估的软件,评估价格相对来说是比较保守的,能够作为辅助参考。
日前,河南理工大学副教授郭明杰联合张帆发表在《新理财》期刊的《透过“背债人”现象探析房地产行业调控的逻辑》文章指出,当房产市值低于债务余额时,房子就会出现有价无市的局面,市场自发形成了“房奴”“职业背债人”与中介之间潜在的交易模式,套取利益。
文章称, 对于中介来说,帮助“背债人”完成征信活动,促成卖房活动可以获取不菲的佣金。对于“房奴”来说,通过中介、“背债人”卖出房屋,可以减少经济损失。对于“职业背债人”来说,以征信换取高额收益,也可获利。
1月10日,郭明杰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本质上看,“背债人”现象是一种扭曲的委托代理关系,卖房人通过合法手段规避风险,但是会对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极大的伤害,如导致金融系统中不良贷款增加、加剧房地产市场的不稳定性、加剧社会不平等。因此,房地产行业调控首先应该压缩政策套利的空间,防止房地产市场过度泡沫化向金融体系传导,避免给经济带来伤害。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说,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骗取贷款罪。该案中,“背债人”、黄牛、房产中介、贷款中介等组成利益链条,恶意套取银行贷款,最终将给放贷方造成损失,涉嫌骗取贷款罪。
付建分析认为,“职业背债人”作为违法环节中的重要一环,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贷款的能力,仍配合相关人员骗取贷款,不仅涉嫌犯罪,还需要承担偿还贷款的部分责任。(文中蓝旭东、纪方、郭五书为化名)-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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