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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4-07 | 来源: 潮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从股权关系上看,这家公司和中国黄金并无直接关联,只是承接了中国黄金在浙江的产品销售和加盟合作业务。不过,杭州许多中国黄金门店,曾使用该公司名义销售黄金产品,其中就包括位于凤起路上的杭州旗舰店和庆春银泰店等。
实际上,根据媒体的公开报道,自2019年11月,中国黄金杭州旗舰店就出现了兑付困难的情况。盛某也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警方逮捕,名下资产被冻结。
此后,坊间关于中国黄金浙江总代理盛某出事的传闻越来越多,消费者购买黄金收不到货,投资理财拿不到钱,许多投资者购买的黄金无法兑付。
加盟方出现问题后,2020年1月16日,中国黄金集团中国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曾出具一份告知函,表示浙江黄金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违规使用“中国黄金”品牌违规开展托管业务,“望你方立即停止相关业务,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图为中国黄金的一家门店
据了解,黄金托管在行业内是存在的,但需要具备相关资质。
记者注意到,中国人民银行2018年12月公布《关于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将受托的投资者财产投资于实物黄金或黄金产品的金融服务。
《通知》明确,对黄金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的实物黄金应当进行登记托管,登记托管服务仅限金融机构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等经国务院、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黄金交易场所提供。
“中国黄金的加盟店,肯定没有托管资质。”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研究员董希淼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几年因为黄金价格上涨较快,投资者对投资渠道的选择不够谨慎,这也是导致黄金托管案频发的原因之一。
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邵斌表示,“黄金托管的这种经营模式,多年前就已经案发,很多相关的黄金公司负责人和高层,最后都因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抓。”
在本次事件中,许多投资者都是冲着中国黄金公司的信用进行的投资。
邵斌认为,中国黄金总部应该对浙江代理公司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管是从公司主体的角度,还是从公司内部监管的角度来讲,存在相应的过错,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至于西湖区人民法院“先刑后民”的做法,邵斌表示从法律程序上来看是没有问题的,“按照法律规定,如果说这个案件目前的刑事程序还没结束,那么,所有的民事程序,必须得等刑事程序结束后才能启动。哪怕法院受理了案件之后,如果中途发现这个案子已经启动了刑事程序,也会暂缓案子的民事审理的。”
“中国黄金95%以上的门店是加盟店,要加强对加盟店的管理。”董希淼说,已经陷入黄金托管事件中的消费者,中国黄金需要认真思考,并采取切实的措施。
董希淼也就如何规避投资当中的风险给出了建议:“投资理财要从个人的风险偏好、投资能力、投资经验等因素出发,每个人要做好自己的资产配置,没有哪一种投资方式适合所有人。投资者要具备基本的投资理财知识,特别对贵金属投资要有所了解。买金子放在家里的投资方式其实是不太方便的,还存在保存的问题。现在年轻人投资容易有‘羊群效应’,跟风买入的投资方式不可取。”-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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