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警方跨省抓了一群写小说的女大学生

文|李宇琛


海棠文学城,一个2015年搭建起来的平台,服务器远在台湾

它的名字听起来或许带点文艺腔调,内里却是一片专为女性读者开辟的隐秘园地,耽美与R18内容是这里的通行证。

写手们自称“太太”,她们的创作被圈内人称作“产粮”。

这套话语体系,像一个小型社群的黑话,在互联网的某个角落悄然生长,维系着一个看似与世无争的亚文化生态。一切的转折点,发生在2024年的夏天:

安徽绩溪警方率先拉开了这场风暴的序幕。

他们的行动目标直指这些在海棠文学城上创作的“太太”,罪名是那条冰冷而明确的:

“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

这些以女性向耽美的作品,在法律的天平上,其“淫秽”属性的判定本身就充满了复杂性。

文学创作,尤其是涉及成人内容的部分,与法律明确禁止传播的“淫秽物品”之间,往往存在一条模糊且充满争议的界线。

何为满足感官刺激、诲淫诲盗的“淫秽”,何为具有一定情节、人物和思想表达的文学创作?仅仅因为题材敏感或包含露骨描写,是否就能直接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淫秽物品”?

男男女女的情爱故事,在某些人眼里是洪水猛兽,在另一些人眼里不过是年轻人打发时间的玩意儿。可一旦打上“淫秽”的标签,那就不是闹着玩的了。



问题是,谁来画这条线?

警方是看字眼够不够脏,够不够直接刺激,还是说,也得瞅瞅里头有没有点人物,有没有点情节,哪怕是些不入流的小心思?

法律上那把尺子,在这些花花绿绿的文字面前,是不是也该有个更细致的刻度?

要是没个准谱,光凭几个大帽子一扣,鉴定书上龙飞凤舞签个字,那写东西的人可就真得掂量掂量,今天敲下去的字,明天会不会变成铐手腕的家伙事儿了:

那文学还有出路吗?

再说耽美这东西,本就是个小众圈子的玩意儿,他们自个儿有套玩法和语境,这些在审判席上,算不算数呢?

关键的定性问题,直接关系到罪与非罪的根本,也拷问着法律对文学创作自由边界的理解与尊重。


这是一场覆盖多省的抓捕,名单上不乏圈内有些名气的作者。

在绩溪,金钱似乎成了衡量罪责轻重的一把标尺:

据媒体报道,涉案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下的作者,若能积极退赃,大多能获得缓刑;而头部作者如“云间”,即便积极退赃,仍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未能筹集足够资金退赃的“辞奺”,则面临五年半的刑期。

冰冷的数字背后,是个人自由与未来的沉重代价。

风暴并未因绩溪的判决而停歇。

进入2025年上半年,甘肃兰州的警方也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展开了行动。

这场被一些网络舆论形容为“远洋捕捞”的执法,据知情者透露可能波及两三百名作者:

兰州市公安局下辖的城关分局、兰州新区分局乃至森林分局等多个单位均有参与。

网络舆论中,亦有声音质疑此类行动是否与地方当局“创收”有关。

这场席卷多地的跨省抓捕,其管辖权的法律依据引发了广泛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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