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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6-13 | 来源: 加西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买房卖房 | 字体: 小 中 大
(加西网综合) 近日,BC省民事诉讼仲裁庭(BC 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就一起瞩目的公寓水管漏水索赔案做出裁决。列治文一处大型公寓小区的物业联委会(Strata)向一名患有“囤积症”的业主索赔高达10万加元的保险垫底费(deductible),最终被仲裁庭驳回。

突发大漏水 波及37户单位
根据《列治文新闻》的报道,案件起因于2022年1月,位于列治文米诺鲁大道(Minoru Boulevard)丽晶大厦(Regency Tower)13层的一户单位突发热水管道破裂。由于漏水势头猛烈,事件最终导致该小区的 37个公寓单位及公共区域 遭受严重水损。
由于损失惨重,物业联委会启用了公寓的商业保险进行了修复,但因此产生了 10万加元 的高额保险垫底费。屋内杂物堆积如山 调查人员一度无法进入
让案件变得更为复杂的是,涉事单位的业主顾永迪(音译,Yong Di Gu)是一名严重的“囤积症”患者。
漏水发生后,物业甚至不得不聘请锁匠强行开锁进入。然而,由于屋内堆满了“从地板直达天花板的垃圾和杂物”,受托前来调查漏水点和进行灾后重建的两家专业公司均表示“根本无法无从下手”。
为了能让工人进场,物业联委会不得不自行安排人员,将顾女士屋内海量的个人物品搬出,并临时租用了5个大型储物舱(Storage Pods)停放在地面的公共停车场内。
物业愤而索赔21万 最终缩减金额
物业联委会最初将此案告上BC省最高法院,但高院裁定此类纠纷必须先通过民事诉讼仲裁庭解决。
物业最初向顾女士索赔的总金额高达 20.9万加元,其中包括:10万加元的保险垫底费、6.8万加元的房屋翻新修复费、3万加元的储物舱租赁费、1万加元的垃圾清理费以及1000加元的违反物业附例罚款。
随后,物业联委会将索赔总额缩减至 132,681加元,但核心的10万加元垫底费依然保留。
仲裁庭:囤积虽事实 但“无证据表明其疏忽导致漏水”
在庭审中,顾女士坚称自己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仲裁庭在审查证据后确认,漏水的源头确实是顾女士家中的热水加热管破裂,但漏水的具体“诱因”却无法确定。
仲裁员指出,根据当地法律,业主若要对物业的保险垫底费负责,前提必须是被证实存在 疏忽(Negligence) 行为。- 地产及投资版面的文章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请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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