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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by: Edwin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王霞物业管理专栏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如何为出租房选定合理的租金价格?
文/王霞
对于房东们而言,“孩子是自家的好”,房子也是自家的好,租金更是越高越好。但相信大家都理解这个“高”是相对的,是要建立在对物业租赁市场的理性分析基础之上的,是要由租客和房东双方协定的。常见的定价法有以下几种:
第一,投资收益率法。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租金)/投资成本(银行贷款,物业管理费,保险费等)×100%。举个例子, 如果您某处物业的银行贷款是每月$1000, 每月的物业管理费是$230, 每年的地税是$1600, 水费是$250, 保险费是$250。如果您期望的投资收益率是4%,那么,全年的投资收益应该是:(1000x12+230x12+1600+250+250)x 1.04 =$16,860.00 每月的租金收入= 16860/12=$1405 有人说,收益率低于4%的投资就是失败的投资。如何界定并灵活坚守这个比率,交由房东们慎做决定。
第二,随行就市法。也即较普遍的参照法,别人租多少,我也租多少,但这也是相对而言的。举例而言,在同一栋公寓大楼,楼层、面积、朝向、车位数、是否有储物室以及保养状况等,都可以是影响租金的因素。不同的大楼,因为楼龄不同,所配备的设施不同等,也会造成租金的差异。
第三,自定价位。也有一部分房东,不理会市场法则,偏高或偏低定价。有一房东,将她条件颇好的公寓的租金价位定得偏低,原因是她对租客的要求偏高:必须买租房保险,必须没有十岁以下小孩,必须是少于三口的小家庭。结果是她如愿以偿。也有房东将定价偏高的物业及时出租的,但这取决于物业自身状况、时机和运气。
本人认为,租金价位,首先要以抵消所有成本为前提,以略有盈余为目标,依据市场行情和自身需求作调整。
本人对于租金的定价,首先是尊重房东自己的意愿,再结合市场及租客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如果遇到一位优质租客,作出租金上的少许退让妥协应该是明智的。曾经遇到一位牙医租客(偕同妻子孩子移民来加,刚领执照不久),原先在电话和邮件里商定的租金是每月$1500,但在签合同时,他们坚持要求再降价$50,我颇生气,但在和业主沟通后,认为放弃眼前的优质租客会很遗憾,决定采取五五开,彼此退让一步,以$1475/月签下租约,半年过去,相安无事。
相信绝大多数物业公司和代理都是想赢得委托人的赞许信任和长久业务,为业主争取合理和最高的租金收益的。- 本文由专栏作者供 "温哥华网" 专用,未经作者与网站同意,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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