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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by: 物业管理经理王霞 | 有3人参与评论 | 专栏: 王霞物业管理专栏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租客该以合情合理的方式讨价还价
文/王霞
这本是一件令人气恼的事情,但情过境迁之后,就当作“趣闻"拿来和大家分享。虽然只是个案,但觉得不管是对房东(物业经理)还是对租客,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某日,一位女士来电咨询某一出租公寓,向对方介绍了公寓情况并简单了解了她的背景,双方约定看房。看罢,该女士及其先生和孩子都表现出极大兴趣,让本人第二天去她上班的地方收集背景文件和押金。第一趟去,她在忙着,约好下午再去。再去,复印了有关文件给我,但以金额不足为由拒付 押金,要求延至当晚和先生一起再去看房时交付。由于出租公寓距本人住处特近,权当散步,答应第二次看房。结果,开始讨价还价,仍拒交押金。由于价差太大,无法谈拢,各自散去。从此之后的大约一周时间之内,该女士不断地以短信方式试图和本人压价:先是拿别人家的租金价位来压,本人答复:不同楼层方向面积,租金价位会有差异,不能雷同;后来是要求提前免租金入住,本人答复:没有免费的出租屋;最后要求房租包括电费,本人严正拒绝。
对于房东,本人建议您在遇到类似的寻租 客时,一定要果断地回绝,因为您的退让妥协很可能会带来将来更多的不合理要求甚至遗患。
对于租客,本人建议您不要以上述租客为旁样,因为好处通常是不可能让谈判的一方全占了的。双方互做让步,才能双赢。- 本文由专栏作者供 "温哥华网" 专用,未经作者与网站同意,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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