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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情报:五年来大温哥华不同城市(区域)住房投资“回报率”
作者:George Yang (杨卫东)
本文所说的投资“回报率”,是指“投资增值部分”占“原始投资额”的百分比率。譬如,张三五年前,花100万加元购买一套独立屋,五年后,150万加元卖出该套独立屋。五年间增值50万,其投资“回报率”即为50% [(150-100)/100]。需要说明的是,本文给出的投资“回报率”,是“毛回报率”(Gross Return Rate)。它只考虑量值的变化,而未考虑通货膨胀、货币贬值以及税务等因素。
众所周知,一个城市的房价,千差万别,本文不可能逐一计算每套房产的“回报率”。这里,我们把2009年5月同一城市(区域)、相同住房类型的“基准价格”,作为“买入价”,2014年5月相对应的“基准价格”,作为“卖出价”,来计算五年(从2009年5月至2014年5月)的“回报率” 。而一至四年的“回报率”,以此类推。所谓“基准价格”,是指“加拿大地产协会”与相关地产局,依据多个定性和定量指标,计算出的“典型的”和具“代表性的”住房价格。
表1五年来大温哥华不同城市(区域)独立屋投资“回报率”
表1至表3列出了五年来大温哥华不同城市(区域)和不同住房类型的投资“回报率”。需要说明的是,个别城市(区域),虽属大温哥华,但因地理界线不清或统计数据缺乏一致性,而未列入,如白石镇、三角洲(城市屋和公寓房)和素里(公寓房)等。另一方面,惠斯勒在“地理”上虽不属于大温哥华,但因其归“大温地产局”管辖,且具指标性意义,故列其中。
表2五年来大温哥华不同城市(区域)城市屋投资“回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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