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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5-01 | 來源: 加西網 | 有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買房賣房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加拿大安大略省壹位女子對壹筆涉及 20 年前的罰款突然降低了她的信用評分感到很震驚,但至少壹位債務專家表示,這種情況可能很尋常。
安省38 歲的麗莎·普羅瑟 (Lisa Prosser) 於上周壹發現她的信用評分上首次出現了壹些貶義標記,和未繳罰款 1,000 元相關。
她稱自己支付所有賬單,也不明白發生了什麼事。
她指這筆於 2023 年 12 月 15 日添加到報告中的罰款來自多倫多市。在給政府辦公室和收債機構打電話後,普羅瑟了解到其中叁起違規行為可以追溯到她 17 歲時,另外兩起違規行為可以追溯到她 22 歲時,當時她住在多倫多。
不過,有關違規罰款的詳細信息有限,僅列出了簡短的描述,例如禁止販賣、保留、出售或提供酒類、無許可證和健康保護法。普羅瑟稱她不知道這些罰款的目的是什麼,她能找到答案的唯壹方法只能把事件告到多倫多法院。
普羅瑟指市政的這些罰款可以用於亂穿馬路、在公園裡喝酒等類似的事情。
普羅瑟稱負責此案的收債機構之壹金融債務追收局 (FDR) 告訴她,他們已嘗試把通知發送到存檔地址,但普羅瑟已經幾拾年沒有住過那所房子了。
她稱收債機構從未聯系過她,怎麼能把這個寫在她的信用報告上?她也沒有躲起來,她有駕駛執照,還在學校董事會工作。
雖然普羅瑟希望市政府采取更多措施追查她的下落,但破產受托人薩曼莎·加利亞表示,省級和市級的罰款沒有法定時效,這意味著債權人追收債務的時間沒有限制,即這是壹種永遠不會消失的債務。
金融債務追收局FDR法律部門負責人邁克爾·法穆蒂米 (Michael Famutimi) 表示,如果債權人搬遷,個人最終有責任向債權人通報最新情況。
法穆蒂米稱這些罰款“和學生貸款類似,學生貸款可能是市政債務,不會因為時間的流逝而消失。”
他解釋說多倫多市可能會在 12 月指派金融債務追收局FDR追收這筆債務,因此和普羅瑟會在12月突發現自己的信用評級突然降低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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