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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5-03 | 來源: 自由亞洲電台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叁中全會 | 字體: 小 中 大
2015年1月20日,第拾贰屆全國政協第贰拾肆次主席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免去令計劃政協第拾贰屆全國委員會副主席職務、撤銷其全國政協委員資格的決定……。
2015年7月20日,新華社發文說: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並通過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令計劃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決定給予令計劃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以下再舉幾個對當屆中央政治局委員的紀律處分流程為例。先說陳希同。此人是1995年4月下旬被時任中央政治局常委胡錦濤在北京市幹部大會上公開宣布“引咎辭去”北京市委書記職務的 。當年7月4日又公開宣布了中共中央決定:由中央紀委對陳希同的問題進行審查。
當年9月下旬的拾肆屆伍中全會審議並通過了中紀委《關於陳希同同志問題的審查報告》,決定撤銷他的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職務 。
1997年8月29日,新華社發文:中紀委決定並報中央批准,開除陳希同黨籍。鑒於陳希同的有些問題已觸犯刑律,檢察機關對其依法立案偵查。
拾幾天之後即發布了的拾肆屆柒中全會公報中有如下壹句:“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陳希同問題的審查報告”。
和江澤民時代處分陳希同相似,胡錦濤時代對時任拾六屆中央局政治委員陳良宇的黨紀處理流程, 也是從壹開始就是對外公開宣布的。
2006年9月24日,胡錦濤政權對外宣布: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了中央紀委《關於陳良宇同志有關問題初核情況的報告》,決定免去陳良宇上海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停止其擔任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職務,由中央紀委對陳良宇涉嫌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偵察 。
2007年7月24日陳良宇的全國人大代表身份被罷免。兩天後,胡錦濤政權又對外公開宣布: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了中央紀委《關於陳良宇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決定給予陳良宇開除黨籍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決定給予陳良宇開除公職處分;對陳良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
2007年10月9日至12日舉行的拾六屆柒中全會上“審議並通過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陳良宇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中央政治局此前作出的給予陳良宇開除黨籍的處分” 。
也是發生在胡錦濤時代,對時任拾柒屆中央政治局委員薄熙來的黨紀處理的流程如下:
2012年3月15日,新華社奉命發布重大新聞:“重慶市委主要負責同志職務調整”。內容是另外壹名時任中央政治局委員張德江到重慶接替了(事實上已經被扣押在北京的)薄熙來。
20多天後,新華社發布《中共中央決定對薄熙來同志嚴重違紀問題立案調查》消息,稱“停止”薄熙來正在擔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職務,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對其立案調查。
到此為止,當時的胡錦濤政權還是對薄熙來以“同志”相稱的。
同年9月28日,官方媒體統壹對外發布新聞: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並通過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薄熙來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決定給予薄熙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同年11月4日趕在拾柒屆柒中全會公報發布前的幾個小時,新華網搶先發布壹則快訊:”拾柒屆柒中全會審議通過中紀委關於薄熙來嚴重違紀問題、關於劉志軍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中央政治局今年分別作出的給予薄熙來、劉志軍開除黨籍的處分。”
追憶到此,需要提醒的就是無論是陳希同、陳良宇,還是薄熙來和此前只是(普通)中央委員的國務院部長,日後被判處死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高鐵之父”劉志軍,對他們的開除黨籍處分都是在某中全會召開之前的某個時間已經由中央政治局作出並對外宣布了,某屆某中全會只是對此處分進行了“確認”而已。
下面再看習近平對當時的在位政治局委員孫政才的黨內處理流程。2017年7月15日,新華社發布新聞稿《重慶、貴州兩省市黨委主要負責同志職務調整》。內容是孫政才同志不再(以拾八屆政治局委員身份)兼任重慶市委書記,由時任貴州省委書記陳敏爾接替。
9天後,新華社又發布消息稱:“鑒於孫政才同志涉嫌嚴重違紀,中共中央決定,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對其立案審查。”
到此為止,孫政才仍然還是習近平的“同志”。
2017年9月29日,新華社發文宣布:“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並通過中央紀委《關於孫政才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決定給予孫政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孫政才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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