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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5-14 | 來源: 極晝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離婚 | 字體: 小 中 大
至於燒傷那天到底發生了什麼,目前疑點重重。
誰點的火?怎麼引起的火?雙方說法不壹,缺少物證。在警方通報中,燒傷前雙方均有飲酒。女方是否飲酒過量?拉作和另壹個姐妹都記得,當晚鐵古木只喝了兩叁瓶啤酒,沒有喝多。目前唯壹能證實的是燒傷前在小區門口,鐵古木被男方毆打,被街上的監控拍下來,當地公安重啟調查後,男方被拘留15天。
“沒有目擊證人的話,家暴自證是非常難的”,律師李瑩介紹。目前她掌握的,有壹份事發當日鐵古木在涼山州第壹人民醫院的入院病歷,顯示“被其丈夫用白酒潑濕後點燃”,簽字人是男方家屬。其他證據還在搜集中。
除了案子本身的難度,還有當事人表達能力有限。鐵古木會講普通話,但不太熟練,有些詞只會彝語。微信打字是自己學的,不會寫的“按到那個話筒壹樣的說話,直接就出來”,常有錯別字。涉及到時間,兩叁年往前就“記不到了”。硬要想的話,就用“娃娃還沒出生”、“女兒在讀小學”來分割時間。
在李瑩接觸的此類案件裡,受害壹方筆錄叁肆次已經算多,而在鐵古木的案件中,通報顯示當事雙方分別接受了10余次詢問。“要注意贰次傷害”,李瑩說,她感受到當地的證據收集似乎是圍繞“怎麼樣證明不是這個人燒的”。
後來鐵古木告訴我,被詢問的很多問題她聽不懂。比如,燒傷那晚進家門時,左腳在前進門還是右腳,丈夫打她的時候用的哪只手,打了哪半邊臉,當時表情是怎麼樣的。“我只記得臉上打了就痛,我沒記到打哪邊。”你為什麼有些記得到,有些就記不到?——面對這些詢問,鐵古木說,她不知道該如何回答,“我確確實實記不到”。
在法律上確實以證據優先為原則,但通過目前掌握的情況看,李瑩相信鐵古木的行為邏輯線,“無論是前面的家暴還是後面的行為,它其實是壹個連續性的,不能切割來看。前面被打了,後面回去就自己燒自己了,這是不符合邏輯的。”李瑩總結,她代理過的家暴案件中,有叁肆起,是家庭內部的縱火或潑硫酸,“都涉及到可能把對方毀容和毀掉的潛意識,這樣你就不能再去找別人了,你就徹底屬於我了。”
在接下來的篇幅裡,我摘錄了鐵古木自己的語言,來講述她的燒傷經歷。對邏輯不清楚或重復冗長的,我做了部分整理和語序調整。這樣處理有兩個理由:其壹,她的丈夫目前拒絕回應(注:在此前南方周末的報道中,他否認長期家暴妻子,燒傷壹事也未做回應),鐵古木作為親歷者之壹,可彌補事件調查中第壹人稱自述的不足,離真相更近壹步;
另外,鐵古木受限於漢語表達和記憶混沌,受到“陳述前後不壹、相互矛盾、與現場調查不吻合”等非議。但這場火結結實實燒在了她的身上。壹個月後,壞掉的組織需要切除,咬牙握拳頭還是忍不住疼出聲。植皮後,每隔兩天換藥,次次都要把和肉粘連的紗布壹層壹層剝離下來。八個月後,疼的部位還像壹把針撒在上面,扎著癢,從晚上八點開始加劇,夜裡叁點才迷迷糊糊睡著。面部燒過以後,脫落出顏色較淺的新生皮膚;頸部傷疤結痂變硬,凸出兩厘米厚。她用傷疤為自己作證。
鐵古木回憶過去時落淚。
兩厘米厚的指控
(2023年8月14日清晨約6點至7點)
他是站到我的右側邊的,我記得是廚房,他是在後面,我當時很想往裡面跑,就是我不敢,我害怕他,我當時很害怕。然後我的左肩就是有壹些涼,我印象最深的是胸的中間這壹些有很涼颼颼的感覺,有東西流下來了,然後我側過去看他,他(握著)打火機(的)手就伸過來了,伸到我胸口這邊。我只聽到打火機點的聲音,壹下子火就燃起來了。-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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