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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5-14 | 來源: 鳳凰WEEKLY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2月20日,謝偉找李蓉當面溝通,想把她調崗到楓雅名苑做項目經理。李蓉說,當時她問謝偉,為何於某延還不調走?對方笑了,答復是,“你不要想,所有人都可以動,但是他動不了。”
案發兩個多月來,丁紅玲的兒女,對育天公司頗有不滿。李蓉在農村奔喪時得知母親出事,立刻給謝偉打電話,謝偉回復,“這是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
李蓉和李駿覺得,公司在第壹時間試圖撇清責任。後來,謝偉在常務副總經理易大舟的要求下向他們道了歉。
3月1日,丁紅玲的兒女和公司溝通時,李駿質疑,為什麼母親去報警前,公司知情卻不通知家屬?於某延在公司是否有“後台”?易大舟都沒有正面回復。
這次溝通中,李蓉被獲准1個月的假,用於“安撫好母親”。但接下來的大半個月,育天公司的態度卻完全變了。
先是3月6日上午11:18,丁紅玲的老伴兒李建國突然接到短信,“由於公司優化人員,現對你做辭退處理,特此通知。”此後,李建國沒有再收到工資。
公司承諾李蓉的假期也沒能兌現,反而讓她丟了工作。
3月13日,在沒有任何協商的情況下,公司突然要求李蓉在兩日內,調崗至壹個新項目,李蓉需要乘坐1小時40分鍾的公共交通才能到達。她提出異議,當天社保即被停繳。第贰天,她又收到文件,“如不按時到崗視為主動離職”。3月19日,公司通知她,“《勞動合同》終止”。
〓 3月19日,公司通知李蓉“《勞動合同》終止”
叁天後,易大舟又給李蓉發了壹份工作聯系函,指控李蓉涉嫌職務侵占罪。律師朱丹後來證實,這是壹份誣告。李蓉在回復函中寫道,“不要指望通過給我施加壓力,來迫使我母親和家人放棄自己的正當權益。”
進入4月中旬,李蓉發現自己和母親的工資“壹分錢也沒發”。
公開信息顯示,長沙育天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系國資企業,在當地有40多個物業服務項目。公司的壹系列舉動,讓李蓉和家人都感到憤怒和寒心。李蓉委托律師朱丹後續對公司進行起訴,追究公司在母親性侵案中的責任。
根據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第25條和《湖南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16條,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來預防和制止對女職工的性騷擾。
“公司的不作為釀成了壹系列悲劇,它不是主謀,也壹定是幫凶。”朱丹表示。
朱丹也觀察到,司法實踐和公共討論中,關於大齡女性被職場性侵後的艱難處境,幾乎沒有。朱丹從業16年,代理過近700件勞動爭議案,這是他代理的第壹起老年女性體力勞動者被性侵的案件。他預計之後的起訴,也會是國內第壹起被性侵的老年女性體力勞動者,追究公司責任的案件。
在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育天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黃長回應說,“根本不存在辭退,因為超過60歲法定年齡了,不是正常用工,只是臨時工,簽訂的都是勞務合同。這種臨時過來幹壹個月、半年就走的情況,是行業業態、普遍現象。”
在朱丹看來,這恰恰是受害老年女性最大的維權困境——公司的經營策略就是只建立勞務關系,不給繳伍險壹金,“沒有把這些底層年長勞動者當人看,也沒有當正兒八經的職員來看待,只把他們當壹個消耗品來利用,壹出事就撇清關系。”
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關於長沙育天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勞動糾紛案有6起,橫跨2016至2022年。案件原告方多為保安、保潔、項目經理,事由涉及拖欠工資、未及時繳納保險金、工傷認定等。-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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