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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5-17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房屋出租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根據國家稅務部長的壹份聲明,加拿大稅務局不會向租客追究居住在國外的房東所欠的租金稅款。

本周,網上出現了關於如果房產由加拿大境外某人擁有,租戶是否有責任預扣並支付房東租金稅款的困惑,加拿大稅務局就網上這條傳聞特此澄清。
加國稅務部長 Marie-Claude Bibeau 於星期伍下午在 X(以前稱為 Twitter)上發布的壹份聲明中寫道:“我想向加拿大人保證,加拿大稅務局不會向個人租戶征收任何非居民房東未繳繆的任何稅款。”
去年加拿大稅務法院壹項裁決稱,租房者應對房東未繳稅款負責,或者租戶應預扣 25% 的租金並把租金稅款直接匯給 CRA。
稅務部長稱此案(3792391 Canada Inc. v. The King)是“極其罕見的情況”。《環球郵報》上個月首次廣泛報道了該判例法及其對租房者可能產生的影響。這篇文章自稱壹名蒙特利爾男子被勒令代表房東繳納六年未繳稅款和利息,稅務法庭擱置這壹決定。上周,關於該法律的合法性以及租戶是否有責任為外國房東代繳稅款也在網上展開了討論。
但稅務部長表示相關法律“已經存在了近壹個世紀,而且在過去拾年中沒有發生過對個人租戶進行評估的案例。”
在周伍給《全球新聞》的壹份聲明中,加拿大稅務局CRA 確認“不希望租戶代扣房東 25% 的租金稅款”。
“在大多數涉及租金收入的情況下,CRA 的做法是和房東而不是租戶接觸” 。
CRA 補充說,“為了確保稅收公平”,“如果租戶和房東之間存在業務關系”,CRA 將直接和租戶接洽,並稱這些都是“特殊且罕見的情況”。
稅務局聲明總結道:“我們理解讓人們在家中感到安全非常重要,本屆政府將繼續確保稅收制度對所有加拿大人來說既公平又高效。”
加國稅務部長也在聲明中表示,她將和財政部長方慧蘭合作,“提供絕對明確的法律,並確保租戶獲得他們需要和應得的確定性。”
“但我可以向加拿大人保證,這項法律不會也不會適用於租客。”- 地產及投資版面的文章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請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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