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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5-22 | 來源: 紅星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壹審判決書中顯示:“王某霞用塑料馬勺盛了壹勺涼水,在其中放了許多亞硝酸鹽。康某喜喝水時表示很鹹,王某霞哄著他把水喝了。”而劉某軍的供述中,叁人打斗後康某喜表示想喝水,他就把早已化好的亞硝酸鹽水加入到馬勺中,由王某霞遞給康某喜。王某霞還供述,在遞水時劉某軍裝著喝了兩口,倆人哄著康某喜喝完後幾分鍾,康某喜躺在沙發上無法喚醒。
妻子報警謊稱丈夫酒後凍死
行凶之後,王某霞看著壹動不動的康某喜,便用濕紙巾將丈夫臉上的血跡擦幹。隨後贰人將屋內清掃,前往縣城壹家餐廳吃飯,並將沾有康某喜血跡的物品帶走,在路邊澆上汽油燒毀。當天晚上,兩人共同睡在劉某軍的房屋內。
第贰天清晨,前日隨康某喜壹同上北山的康某強來到面條鋪,發現康某喜整個人躺在沙發上。用手摸康某喜脈搏,發現已經冰涼變硬,呼喊兩聲名字沒有回應後,康某強起身回屋找王某霞。
壹審判決書裡康某強的證言在關於此段場景表述中提到:“王某霞進屋發現康某喜死亡,就將壹頂黑色鴨舌帽蓋在其臉上,她也不知道康某喜在哪喝的酒,表示康某喜經常不回家。”之後,康某強讓王某霞打電話報警。
在壹審判決中法院確定的證據有定西市公安局接處警綜合單,其中顯示2021年11月22日上午10點12分,王某霞報警稱自己丈夫於昨夜喝酒後凍死在自家面條店門口。但康某喜頭部被擀面杖擊打的傷痕顯然無法抹去,事後定西市司法鑒定中心的鑒定書也顯示康某喜頭面部有多處裂創傷。就在報警當天,通渭縣公安局決定對康某喜死因立案偵查。
王某霞報警當天中午12點,通過手機給哥哥王某弟轉賬壹萬元,承認自己在面條鋪把康某喜打死,讓哥哥照看好自己兩個孩子。當天,王某霞和劉某軍被警方抓獲歸案,次日劉某軍被刑事拘留。王某霞被捕後第贰天的醫院檢查結果顯示,她已經懷孕8-9周,隨後王某霞被取保候審。2022年6月26日,王某霞產下壹男嬰。同年9月8日,定西市公安局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書顯示,劉某軍和王某霞為王某霞所生孩子的生物學父母。
凶手被判無期徒刑提出上訴
壹審判決書中顯示,定西中院認可根據屍體檢驗、法醫病理檢驗及理化檢驗所得出的結果:康某喜符合亞硝酸鹽中毒導致吸入性窒息死亡。
該案於2022年2月末由通渭縣公安局偵查完畢。定西中院於2022年11月15日組成合議庭公開審理劉某軍、王某霞故意殺人罪壹案,而本案中還附帶了康某喜父母、兩個兒子的民事賠償,家屬要求兩被告人賠償包含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失費等共計約140余萬元。
2023年4月21日,定西中院壹審判決劉某軍、王某霞無期徒刑,並支付喪葬費4萬余元,駁回了康某喜家屬的其他訴訟請求。針對此判決,兩被告人和死者家屬均提起上訴,康某喜家屬認為劉某軍的量刑過低,且康某喜被殺後直接導致其父母和兩個兒子生活陷入困境,康某喜兄長康銀喜無法依靠喪葬費來保障肆人的實際生活。
而劉某軍的上訴理由是其主觀上無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實施的行為也不足以導致被害人死亡的結果發生,被害人是否系亞硝酸鹽中毒導致吸入性死亡無證據證實,死因不清。
王某霞的上訴理由是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王某霞有自首情節,被害人有過錯,壹審法院量刑過重,請求從輕處罰。2023年6月30日,甘肅高院駁回了上訴,維持原判。
▲死者康某喜的哥哥康銀喜的家庭條件並不好
5月21日,記者采訪了康某喜的哥哥康銀喜,他表示雖然法院判決了喪葬費,但是目前為止他們只收到了7000元,以及政府提供的5萬元司法援助金。康銀喜稱家庭條件並不好,自己常年務農,妻子身體又殘疾,家中還有兩個年幼的孩子。“我壹個人得承擔7個人的撫養問題,實在是受不了。”康銀喜告訴記者,他曾經前往劉某軍家中索要賠償,但對方表示沒有。“如果劉某軍被判死刑,我就不要賠償,如果不被死刑,我想最少也得賠償我們家柒八拾萬元。”-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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