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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6-04 | 来源: New Economist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配套费定价要遵循市场逻辑
我跟他说:“城市配套费大概44元/平方米,本来标准就低,你不通过提标来增加收入,反而眼巴巴地盯着一块既有的‘ 小蛋糕’,大家切来切去,怎么可能分得均?这么一点钱都不够8个单位分的,竟然还要再加几家,这真是匪夷所思。”
其实,这是搞错了城市配套费的定价逻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建设项目建筑面积计征,专项用于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供气、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设施建设,是地方政府筹集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资金的重要渠道。如果配套费标准过低,那么城市水电交通、消防安全、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跟不上,建造出再好的房子也卖不上好价钱;反之,如果适当提高标准,把城市基础设施搞好,那么开发商和老百姓都能受益。其中是有市场逻辑的,配套费定价应该遵循这个逻辑,而不是背道而驰。按照房地产业的规律,城市配套费一般应相当于房价的6%。1986年,重庆房价每平方米才几百元,配套费标准定成大概44元/平方米当然没问题,也符合现实规律。但现在是2001年,全市房价已经涨到了1700元/平方米,按6%的标准计算,配套费应该在100元/平方米左右。考虑到未来发展因素,标准定成110元/平方米都是合理的。
听了这套理论,这位同志茅塞顿开,连忙跑回去研究。不久就送来一份报告,请求把配套费标准调整到110元/平方米,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11月4日,配套费提标方案启动讨论,物价局局长首先提出异议,他的理由是配套费上涨,房价也会跟着涨。我分析说:“按经济逻辑,目前重庆城市配套费本来就该收110元/平方米。重庆周边的大城市,如成都、长沙、武汉、西安的配套费都大概为100元/平方米,唯独重庆还是15年前的标准,即1986年的大概44元/平方米,这很不合理。如果你不提标,那么本该政府多收的大概66元/平方米,就会落入房地产商的腰包。房地产商即使多赚了钱,也不会压低房价。但是,如果政府手里没钱,那么想为百姓做事也是有心无力的,城市配套就做不到位,老百姓即使住进新房也无法正常生活,从而怨声载道。如果提高标准,让房地产商把该交的钱交上来,也不会贸然提高房价,市场有市场的规律。再说,如果政府拿到这笔钱,那么会100%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有效改善城市环境和群众生活。”物价局局长一听有道理,转而支持调价方案。
重庆市资料图,图文无关
方案当天通过,次日就执行
这样的讨论持续了一周,到了11月10日,大家统一了意见,初步确定了调价标准、新的分配原则和加强配套费减免管理的相关意见。11月13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这个方案。在大家表决后,我特意说了一段话:“配套费提标属于重大价格调整,应该今天通过,明天就宣布生效。否则拖上一两个月,房地产商听到风声,就会在提价前扎堆报批开发项目,势必会造成政府规费损失,甚至可能出现灰色交易,诱发腐败。”市长非常支持我的意见,当天签批后就报送市委签批。
2001年11月14日,调标方案正式实施,重庆城市配套费由大体44元/平方米调到了110元/平方米,每平方米涨了大概66元。与此同时,加强了政府相关部门不得随意减免配套费的管控制度。次年,全市配套费收入猛增到近10亿元,极大地支持了当时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由于“蛋糕”做大了,重新切分就变得更顺利,原本想参与分配的单位也都如愿以偿,各单位分配比例也得到了很好的平衡。
2015年前后,重庆每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就有2 000多亿元,可能感觉增收10亿元不算什么稀罕事。可是,2002年重庆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只有100亿元左右,可谓“吃饭财政”,因此当时通过城市配套费的合理调整增收10亿元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市政府手头顿时宽裕不少。-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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