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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6-04 | 来源: New Economist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三、李家沱大桥债务重组
荣智健讨债来了
2001年11月12日,正当我研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问题的时候,中信泰富集团主席荣智健给我写来一封信。他在信中写道,1997年他在重庆出资1亿美元,折合人民币8亿元,以BOT(建设—经营—移交)模式修建了李家沱大桥,当时他跟重庆市政府商定20年经营权,每年税后固定回报率为14.5%。项目开始的头两年,市政府正常付款,可是自2000年起他就没有收到钱了。我在上海工作时跟荣智健打过交道。他听说我调任重庆,就写信过来提醒。
重庆市资料图,图文无关
看完荣智健的信,我不由得眉头一皱。当年,这种约定固定回报率的BOT融资项目,在地方基础设施建设中很流行。政府和企业签约时,往往按照银行基准利率加上20年贴现率3.5%,再加上2%~3%的投资利润,来承诺固定回报率。一般而言,每年10%~12%的固定回报率算是比较合理的。但李家沱大桥BOT项目的条件有些苛刻,每年税后的固定回报率达到14.5%,即税前在17%左右。也就是说,重庆每年要支付给中信泰富1.3亿元,而且是连续支付20年。当时,亚洲金融危机刚过,中国人民银行已连续8次降息,中长期贷款利率仅为5%。这样算来,重庆太吃亏了。
于是,我找来市建委主任询问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李家沱大桥建成于1997年,之后每年大约收取过桥费1400万元,其中400万元用于支付员工工资和各项维护成本。1998年,市政府向中信泰富支付首笔1.3亿元时,就拿不出钱,只好向银行贷款偿付。1999年,挪借了其他资金来偿付。到了2000年,资金彻底没了着落。算下来,到2001年底,重庆市政府欠了2.6亿元。
弄清细节后,我当即把市财政局等部门的同志也找来,一起做内部专题分析。假如向银行贷款8亿元,期限20年,那么按5%的年利率计算,每年还本付息约7000万元。假如贷款10亿元,将中信泰富的8亿元本金和2.6亿元欠息一次性还清,那么今后20年每年还本付息也不过8 000多万,远低于向中信泰富承诺的每年1.3亿元。既然如此,宁愿向银行贷款,以低息贷替换高息贷,20年能省下10亿元的融资成本。
跟荣智健谈判
如果能够实现债务重组,城投公司就可以接盘做李家沱大桥的业主。于是,我找来城投公司的负责人说:“现在派你到香港跟荣智健谈判,给他两个选择:第一,我们愿意遵守原来承诺的利息,但要将8亿元本金和2.6亿元欠息一次性还清,终止BOT协议,收回李家沱大桥的权益;第二,如果保持原投资模式,就得把固定回报率降下来,现在银行利率是5%,加上20年贴现率3.5%,再加2个百分点的利润率,我们能够接受的税后固定回报率是10.5%。”
随后,城投公司赴港谈判。中信泰富最终选择了第一个方案,接受连本带息一次性偿还,但要求必须在年底前还清。
为重庆节省了10多亿元
收到消息,我马上找银行借钱。当时找的是建设银行重庆分行。由于贷款数额较大,分行行长向总行紧急报告,报告里提到,重庆市新上任的副市长黄奇帆,提出贷款10亿元偿还李家沱大桥的债务重组方案。建行总行经研究后认为,该债务重组方案风险可控,较为可行,很快批准了这个贷款请求。
虽然贷款资金到位了,但还得换汇,我直接跟国家外汇管理局打电话汇报了沟通事由,得到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支持,特事特办。就这样,2001年12月底前,重庆结清了跟中信泰富的债务。-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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