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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6-12 | 来源: 大风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六四事件 | 字体: 小 中 大
而在案发后,当地公安机关和学校也曾多次找到两名打人少年的监护人,尝试协商处理此事,但除了事发之初吴姓学生家长曾拿出2万元费用外,之后与另一个孩子的家长就再没有支付过任何费用。
无奈之下,作为监护人,刘先生在2023年5月以儿子祺祺的名义向平利县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向致伤祺祺的两名少年的监护人索赔。
2024年3月,平利县人民法院判决书认定:2021年12月30日13时许,原、被告三人在平利县城关镇女娲广场足球场南侧的乒乓球场打乒乓球的过程中,被告张某某使用电话手表给原告拍照引发其不满,继而引发吴某某、张某某与原告发生肢体冲突,原告被致伤。
法院认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被告吴某某、张某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共同致原告损害,其行为依法应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经查,被告张某某的行为系被告吴某某、张某某与原告刘某某发生肢体冲突的诱因,后二人共同致刘某某受伤,无证据证实刘某某存在过错。
法院判决被告吴某某、张某某致原告刘某某受伤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住宿费、鉴定费共计1644209.87元(含被告已支付的20000元),由两名被告的监护人吴某某、秦某某、张某某、王某某共同赔付并承担连带责任。
受访者供图
两名被告方均未提起上诉。判决生效后,刘先生即向法院申请执行,“但是却到现在执行不了,法院说一个是没有可执行的财产,一个是联系不到人。”
法院称案子尚在执行之中,被告方一家长称两家人经济困难赔不起
据刘先生介绍,平利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曾表示,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且其中一位当事学生的家长一直没有联系上,“现在说是联系上了,但还是说没有财产可执行。”
那么,该起案件的执行情况究竟如何?5月30 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了平利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名工作人员,她表示此案的执行尚在进行之中,但并未就是否执行困难问题做出正面回应。
“我们确实经济很困难,都是普通打工家庭。”一名被告少年的母亲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与前夫离婚后,孩子跟着前夫生活,但她清楚前夫家里经济情况并不好。法院的这个判决额度太高了,而两个被告的孩子家庭都很困难,根本无法支付这么高的赔偿额度。
这位女家长表示,当时双方孩子们就是相互打闹,根本不是什么殴打,但是遇到了对方这个特殊的孩子,“我不太确定,但听说那个孩子以前就有癫痫的毛病,而且他好像还比较特殊,容易受伤。”
男孩父亲多方寻求帮助,希望孩子能慢慢好起来
对于对方这位女家长的说法,刘先生表示很愤慨。
“对方家长的说法与事实不符,我家孩子以前身体很健康,没有他们说的癫痫,而且体育方面还比较突出,尤其爱打乒乓球。”刘先生还表示,他早在当年事发后就曾了解到,实际上对方两个学生出现并致伤他的孩子并非偶然,这完全是校园霸凌,“在那次事件之前,他们还曾多次问我们家孩子要过钱。”
“可以说孩子被毁了。但不管咋样,我得给他治病,我不能放弃孩子。”刘先生说,由于经济拮据,法院判决的赔偿又迟迟不能到位,孩子的治疗完全跟不上,早在5月份时,当地医院已经表示无法继续收治祺祺,而是建议转上级医院治疗,而经西安三甲医院诊断后称需要手术治疗,难度较大,而且将需要更大的费用。刘先生称,目前他已多渠道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希望各方能帮助儿子渡过难关,希望孩子能慢慢好起来。-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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