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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4-06-14 | News by: 澎湃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对于此事,不少网友也有不同观点,有网友称:“各家企业的AI模型使用了艺术家们的绘画、照片进行模型训练、二度创作,并在公开场合发表使用,是否又侵权了创作者们的权利,需要道歉并赔偿?”也有网友质疑,虽然模型作者可以对模型有版权,但并不天然对模型生成的图片有版权,更不天然对图片重绘的衍生品有版权。
AI版权争议如何解?
关于AI创作内容的版权纠纷案件已有先例。
2024年1月,中国首例AI生成图片着作权侵权案已判决生效。原告李昀锴使用Stable Diffusion模型生成的图片被侵权后,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该案经过五次审理,最终法院认定李昀锴的图片具备“独创性”,符合作品的定义,属于美术作品,受到着作权法保护。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在涉案百家号上发布声明向原告李昀锴赔礼道歉,并赔偿李昀锴经济损失500元。
“人工智能生成的图片是否受着作权保护,目前在法律界和实践中存在广泛争议,但已有司法判决支持其着作权保护,这标示着法院已经开始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并保护AI生成图片的着作权。”上海市汇业(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邓燕告诉澎湃新闻记者。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着作权侵权,一般需要考虑:涉嫌侵权行为的内容、被告是否实施了被诉侵权行为、被告有无过错、是否造成损害、被诉侵权行为与损害之间有无因果关系等。”邓燕表示。
“受到着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由于AI生成内容形式上是由机器算法自动生成,因此AI生成内容是否应当获得现行着作权法的保护,需要依据个案场景判定。”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翟巍认为,在个案场景下,如果AI只是自然人使用的辅助性创作工具,AI生成内容主要体现的是自然人通过构思输入的提示词而做出的独创性贡献,那么AI生成内容应当作为受到着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反之,如果AI生成内容主要是由机器算法依据语料库自主生成,而不是由自然人独创性活动生成的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那么AI生成内容不应构成受到着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翟巍表示,即使AI生成内容不受着作权法保护,依然可以考虑对此类内容采取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路径。具体来说,AI使用者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训练、调试AI模型,并生成相应的绘图、文本。即使这些绘图、文本以非独创性方式呈现,但它们具有独立的经济价值。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般性条款,如果其他人未经AI使用者许可,擅自使用AI生成的非独创性内容,就涉嫌构成侵犯AI使用者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此外,语料库是用于训练AI模型的关键素材。如果AI模型开发者未经着作权人许可,擅自将他人享有着作权的作品纳入训练AI模型的语料库,这类行为就可能构成侵犯着作权的行为。-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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