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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6-17 | 來源: 央廣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潛規則 | 字體: 小 中 大
2021年11月19日,國家醫療保障局印發《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叁年行動計劃》(圖片來源:中國政府網)
中國醫藥衛生文化協會醫聯體醫保支付研究中心研究員仲崇明介紹,2021年,國家醫保局曾制定了《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叁年行動計劃》,提出從2022年到2024年,全面完成DRG/DIP付費方式改革任務,到2024年底,全國所有統籌地區全部開展DRG/DIP付費方式改革工作。
“從現在形勢來看,這層窗戶紙是該捅破的時候了。”仲崇明說,對於重症康復患者來說,目前的政策設計下,醫保基金、患者自付都花費不少錢,但醫保患者獲益、體驗又不好,這違背了“管用高效”的原則。
仲崇明認為,患者被限制住院天數的現象看似只涉及壹小部分患者,但並不妨礙它成為我們深化醫改的壹個突破口。比如,醫療機構可以借此推動檢查結果互認,建立患者健康檔案制度,推動分級診療建設等。醫保部門則可以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動DRG與適合康復治療的醫保支付方式相銜接。
仲崇明以江蘇徐州的醫改經驗為例,介紹了醫保政策如何更好保障重症康復患者權益的可能性。他介紹,近拾年來,徐州市壹直在探索康復治療患者支付方式改革,對腦外傷、腦卒中和脊髓損傷等部分病種探索實行康復醫療按療效價值付費的支付方式,將患者的功能狀態作為康復病例分期的主要依據,並根據患者醫療、康復、護理等不同需求,將康復醫療過程分為伍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明確治療標准,並且根據消耗醫療資源的情況,判斷按病種收付費為主還是按床日收付費為主。各臨床分期之間康復治療轉診階段不視作分解住院,也不限制患者出入院。
“不管幹什麼事,都不要出現‘壹刀切’的情況,好政策要能靈活應對各種情況。”吳鵬說。
(文中賈萍、賈琴、齊倩、孫強、李秀華、李蘭、劉婷、王昆、吳鵬均為化名)-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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