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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7-06 | 来源: 环球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在贵州贵阳
有这样一起令人深思的案例
孤儿李甲(化名)被收养后
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了16年
然而
法院却判决他不享有合法继承权
这一结果公布后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
李甲原出生于贵阳一农村
8岁时生父病逝
10岁时生母病逝
生母在病逝前多次找到居委会
请求政府出面为他找一个领养人家
2005年
生母病逝一个月后
在当地街道、民政部门和媒体的帮助下
10岁男孩
被七旬退休职工李某夫妇收养
并改名为李甲
双方以爷孙相称
李某夫妇为李甲
转户口办理了户籍登记
并把李甲转到师资更为雄厚的小学
拿出10万元作为教育基金
供其完成学业
但一直没在民政部门完成领养登记
2021年2月和9月
李某夫妇相继离世
李甲一直住在老两口留下的房子里
2022年6月某天
李某夫妇的女儿李乙(化名)
突然来家中要求李甲搬离-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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