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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7-07 | 來源: 正經嬸兒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但我們也應該清醒的看到,這個案子裡存在很多僥幸的地方。
假如劉梅沒有壹個人待在招待所,假如獨眼男人對劉慧也起了歹心,假如案發當天不是17歲的最後幾天,壹切可能就完全不壹樣了...
在嚴峻的立法下,也通曉人情冷暖。
在面對人販子時,劉慧表現的沉著冷靜與機智勇敢,值得我們誇贊。
劉慧的做法雖然大快人心,但危險性極大並且違法,不提倡我們去學習。
當危險來臨時,我們要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用正義力量懲戒罪惡。
不參與不買賣,學法用法,相信打拐勢在必行。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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