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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7-08 | 來源: RFA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叁中全會 | 字體: 小 中 大
夜話中南海:叁中全會上肯定會有和可能會有的人事異動
本專欄周壹刊登和播出的《有前輩之鑒 中共兩位前防長獲判無期的可能性最大》壹文中,介紹了去年10月李尚福被宣布免去國務委員和國防部長職務的次日即已經有外界媒體質疑“如果李尚福在那麼長壹段時間有貪腐問題,習為什麼還要提拔他?這等於說習沒有做到領導人應具有的“‘知人善任’?”
所謂“知人善任”的反義詞就是“用人失察失誤”。“用人失察失誤”的“領導責任者”應該受到黨紀處分的規定出自於從今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習近平親自主持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其中的第八拾肆條內容是:“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有任人唯親、排斥異己、封官許願、說情幹預、跑官要官、突擊提拔或者調整幹部等違反幹部選拔任用規定行為,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那麼,先後把魏鳳和、李尚福和秦剛叁人安排到副國級領導崗位,是否屬於“任人唯親”和“突擊提拔”先不論,“用人失察失誤”的“領導責任者”只能是習近平。此其壹。
其贰,如上叁人雖然都不是政治局委員,但兩個是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壹個是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長,試問所有的非政治局委員的副國級領導人所占據的不同領導崗位中,又有哪壹個能夠比國防部長和外交部長的份量更重呢?先後兩任國防部長都因為犯了重罪而正在等軍事法院的審判,新任外交部長上任數月就被廢黜,導致國內外輿論大嘩的後果已經嚴重到了無以復加的程度。
中共黨章規定:“在黨的紀律面前人人平等”。習近平本人也多次強調過“紀律面前壹律平等,黨內不允許有不受紀律約束的特殊黨員。” 所以如果對習近平本人也嚴格按照如上《規定》內容執行的話,習近平因為“用人失察失誤造成(的)嚴重後果”,決定了他即使不被開除黨籍,至少也應該受到個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吧?但是,中共黨內、軍內的上上下下,有哪壹個敢於就此對習近平提出質疑呢?
圖為習近平2022年10月22日,出席中國共產黨第贰拾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的閉幕典禮。
至於在提拔和重用如上叁人晉升國務委員的過程中,推薦人和“政治擔保”人也都應該被視為“用人失察失誤”的“直接責任者”。都有誰呢?軍委方面至少包括前任軍委副主席許其亮和上屆加本屆軍委副主席的張又俠。外交系統難辭其咎的至少包括王毅和2022年年中主要負責對秦剛進行“全面考察”的外交部黨委書記齊玉,以及拾九屆中央政治局委員,時任中央外辦主任楊潔篪。
當然,因為習近平本人絕無半點可能“罪己”,應該也不好意思“罪人”。不過,不排除張又俠已經在上月底的政治局會議上自扇耳光,主動檢討自己沒有替習主席“把好用人關”的可能。
2017年10月和2022年10月的中共拾九大及贰拾大閉幕後,新華社分別播發了《肩負歷史重任 開創復興偉業——新壹屆中共中央委員會和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誕生記》以及《高舉偉大旗幟 譜寫嶄新篇章——新壹屆中共中央委員會和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誕生記》兩份長篇報道,兩篇中都有如下壹段表述: “從新壹屆中央委員會組成人員看,主體為省部級和軍隊戰區職(級)以上領導骨幹……。”
但是,兩篇文章的內容中都完全避提軍方的“兩委”委員候選人是怎麼產生的。而事實上如果說地方和中央機關裡產生的“兩委”委員候選人名單還是要經過壹個中央政治局會議“集體討論通過”的話,中央軍委實行的軍委主席負責制決定了軍隊高層的人事安排都是不需要經過政治局和它的常委會討論的,也就是說,出自軍隊系統的“兩委”委員中的任何壹個出了問題----無論是拾九大上的魏鳳和還是贰拾大上的李尚福,以及本文後面內容中還要涉及的李玉超等人,“用人失察失誤”的領導責任只能由習近平壹人來負。-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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