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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7-20 | 來源: 建設性意見 | 有6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計劃生育 | 字體: 小 中 大
強制絕育手術,強制墮胎、引產……這樣的“計劃生育”法律曾在日本實行48年,直到1996年才廢除。
在此期間,日本政府累計依據《優生保護法》對24993名殘疾人實施強制絕育手術,包括上環、切除子宮、卵巢、睾丸等,對58972名孕婦實施了強制人工流產或引產。(數據來源:日本國會調查統計)
日本壹名接受了強制子宮切除手術的受害者
直到2024年7月3日,日本最高法院終於做出裁定,判決《優生保護法》違憲,認定政府強制剝奪國民生育權的做法嚴重侵害人權,判決政府賠償每壹位受害者1500萬日元(約70萬元人民幣)。
7月17日,日本首相岸田文雄在首相官邸會見了曾被日本“計劃生育”迫害的人們,並代表政府向已經日漸凋零的受害者們鞠躬謝罪。
岸田文雄向受害者們表示:
“我向許多遭受巨大身心痛苦的人們表示悔恨和歉意。作為舊《優生保護法》的執行者,政府負有極其重大的責任,我謹代表政府向大家謝罪。”
所謂《優生保護法》於1948年起在日本施行,明面上的原因是優生優育,避免智力殘疾或身體殘疾的人將疾病遺傳給後代,避免給家庭帶來沉重養育負擔,所謂“利國利民”的好政策。
背後真實的原因則是贰戰後的日本執政者並沒有完全摒棄軍國主義與大和民族至高的觀念,希望沿用“納粹優生學”的做法“改善”日本人的基因,同時也有意控制和減少人口,以度過糧食短缺危機,維持政府統治。
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強制絕育的手術不僅針對那些患有遺傳性疾病的殘障人士,還有明顯的隨意化、擴大化,更加暴露了日本政府開展“計劃生育”的真實目標。-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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