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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8-10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RRSP | 字體: 小 中 大
納稅人隨後請求第贰級審查,但也被拒絕。在拒絕信中,CRA代理人表示理解疫情和通貨膨脹對生活費用和家庭責任的影響,但納稅人沒有具體說明是什麼阻止她在投資RRSP之前進行必要的驗證。對“法律無知不能”作為請求取消RRSP超額繳款稅的理由。
納稅人因此向聯邦法院上訴,請求對CRA第贰級決定進行司法審查。法官的角色是確定CRA的決定是否“合理”。
法官指出,納稅人未能提供任何證據證明她采取了驗證RRSP繳款限額的步驟,並且在法庭上,她確認自己未采取任何此類步驟,承認“她沒有對RRSP超額繳款提供合理解釋。”
最後,法官認為CRA官員的結論——即納稅人沒有證明RRSP超額繳款是由於合理錯誤,因此她無權獲得豁免是合理的。法官還判決CRA獲得1,000加元的費用 。
REF:
https://financialpost.com/personal-finance/cra-wins-court...- 地產及投資版面的文章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請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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