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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8-20 | 來源: 極目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寵物 | 字體: 小 中 大
電梯裡狗咬人、人踢狗,事後,狗主人要求踢狗者道歉,並賠償醫療費用、精神損失費、寵物狗醫藥費共計6萬余元。近日,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審結了壹起寵物狗咬人後被踢傷案,法院對狗所有人的賠償訴求不予支持。(據8月19日北京日報客戶端報道)
據報道,2023年1月的壹天,在北京房山區的壹個居民小區,王女士用繩索牽引著2條寵物狗,坐電梯下樓。當電梯行至6樓時,小劉進了電梯,並被狗咬傷了小腿,小劉隨即將狗壹腳踢開。事發後,小劉到醫院治療,並經法院訴訟獲得狗主人的賠償款805元。
事情到此應該是結束了,誰知,王女士又將小劉起訴至法院。王女士稱,小劉在電梯內踹飛寵物狗,導致寵物狗受傷,對她的身心及精神造成多重打擊,因此住院壹個多月,要求小劉本人道歉、賠償醫療費用、精神損失費、寵物狗醫藥費共計6萬余元。
相關報道截圖(圖片來源:北京交通廣播)
這個賠償訴求讓人看不懂。對於愛狗人士而言,對狗的被踹感到難過,從情感上可以理解。但這事不能孤立地看。如果是路人無緣無故踹了被牽著行走的狗,狗主人可以上前理論,並提出損害賠償。以王女士的索賠來看,是她的狗在電梯內咬人在先,被咬的人隨後踹了狗壹腳,這個踹狗的行為應該屬於情急中的壹個本能反應,可以說是緊急避險的行為。王女士心疼自己的狗被踹,那被狗咬傷的人呢?
按照王女士的索賠邏輯,被狗咬傷的壹方更有理由提出精神損失費。狗咬人只賠805元,狗被受害者踢了壹腳卻要索賠6萬余元。如此不對等的賠償,真不知底氣何來。網友說,難道是王女士嫌自己賠少了,提醒對方也照此標准索賠?
對此,小劉也不認同,認為事發起因是狗主動攻擊,自己是受害者,沒有任何理由賠償。王女士則稱,“我已經勸小劉等下壹班電梯了,但她明知有危險,還上了電梯。”這個理由實在是令人不敢苟同,自己牽狗坐電梯,明知這個行為會給他人帶來危險,不是整改自己的行為,卻要求他人錯開乘坐,這看起來是“善意”,實際是霸道邏輯。明明是自己的過錯,卻怪他人不該同乘電梯,這簡直是顛倒是非,倒打壹耙。
法官的提醒(圖片來源:北京交通廣播)
好在法官並不糊塗。法院經審理認為,王女士在上班早高峰時段攜犬乘坐小區電梯出行,且未給犬戴嘴套,或將犬裝入犬袋、犬籠,違反了《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為違法行為。該行為在事實上導致了損害後果的發生,王女士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其次,小劉將正在撲咬的狗踢開,是為了制止侵害行為,避免自身安全遭受侵害,該行為合情合理。小劉僅是將狗踢開,並無明顯擊打、重踹的行為。法院認定小劉的行為沒有超過必要限度,不構成侵權。最終,法院判決駁回王女士的全部訴訟請求。
常說,“狗患”的根源不在狗而在人,現實中的壹些困擾正是如此。因為不文明的養狗行為,導致狗咬人與人狗之間的矛盾,該反思的是養狗者。愛狗之心可以理解,但要懂得尊重他人的權利,養狗不應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只有先尊重他人,做到文明養狗在先,自己養狗的權利才能得到他人的尊重。-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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