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4-09-09 | 來源: 南方周末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楊皓收錢是個人行為”
事發之後,李宗文時常琢磨,楊皓是不是有什麼隱情,最後沒辦法才行騙。
55歲的李宗文與楊皓是老相識。贰拾多年前,還是學生模樣的楊皓,到村裡辦理征地社保工作。李宗文記憶中的楊皓,有文化,好相處,看起來老實,事也辦得好,給大伙留下的印象都不錯,“我們生產隊伍拾多個人,征地社保都是楊皓手頭辦出來的,最後賠好多錢,都是他簽字的。”
“楊皓私自收取錢,肯定是他的個人行為,與萬古鎮社保所該承擔的職能職責完全不符。”2024年4月,大足區社保中心壹名工作人員在接受警方詢問過程中稱,補繳業務屬於高風險業務,壹直都由區社保中心在負責,未賦權給社保所。
在部分受害者委托的律師周立太看來,楊皓利用職務上主管、經手財務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其行為應定性為貪污罪。法院未采納該意見。
大足區法院認為,楊皓不是利用國家工作人員具有的職責和權限,而是利用其在社保所任職的身份便利,向被害人或中間人做出可以代辦代繳等虛假承諾,並通過偽造營業執照、虛掛企業等方式為部分實際不符合社保辦理的人開戶,以及通過發送偽造的社保受理單及繳費基數表圖片等形式,讓被害人陷入錯誤意識,進而自願交付財物。楊皓占有的是被害人的私有財產,而非公款。事後楊皓將收取的資金大量用於網絡賭博及購買體彩予以揮霍,其行為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應當以詐騙罪定罪處罰。
2024年8月15日上午,大足區法院判決楊皓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拾肆年八個月,並處罰金200萬元。判決生效後10日內退賠各被害人損失2010.6萬元。
社保工作人員利用身份之便,違規代辦社保並受賄的案例並不罕見。南方周末記者梳理2005年至2020年的20起類似案例,發現涉案職工違規操作的手法多樣:除了以虛掛單位、偽造勞動合同的方式騙取職工養老金,也有為參保人偽造虛假致殘程度鑒定結論通知書、變更實際年齡、偽造特殊工種申報材料等方式辦理提前退休;還有在購買失地社保人員名單中違規安插參保人員,以騙取政府兜底資金。
楊皓案判決後,串串們的日子依舊過得膽戰心驚。楊皓名下沒有更多資產可執行,受害者被騙的錢壹時難以追回。
李維秀關掉經營多年的養豬場,賣掉八百頭豬,還了部分受害者的錢,每天仍會接到催債電話。蔣鈺梅關掉小門市,離開重慶,手機壹直處於停機狀態,“我現在不敢用電話,他們壹直打過來罵我。”
2024年8月17日晌午,壹位55歲的受害者趕到重慶,向南方周末記者訴苦。她瞞著兒女,跟親戚借了12萬元,自己又添了20萬元用來補繳社保。“那是我們壹擔壹擔挑出來的錢,就想老了能養活自己。”
她和丈夫半輩子都在工地上背水泥、做土木活掙錢,幫人修了贰拾多年房子,不曾簽過壹份合同,也沒見人賴過賬。“我們農村的人原來都講人情,沒得說謊,哪想到,現在的人跟以前不壹樣了。”-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