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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9-11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房屋出租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之前由BC 省省住宅租賃部門RTB仲裁員做出兩名租客承擔房屋漏水超過 18,000 元維修費用的裁定,近日被BC省最高法院法官推翻,稱決定“顯然不合理”。

在上周的壹項決定中,省高院法官 William Veenstra 擱置了這項RTB的命令,並將此事發回該省住宅租賃部門進行重新仲裁。
根據CTV的報道,這場房東和租房的糾紛發生於 2022 年 3 月,當時租客德拉蒙德注意到他們在素裡出租房子的地下室天花板有壹部分凸起。法庭獲悉,德拉蒙德“立即”通過短信向房東 通報了損壞情況,但為時已晚,無法避免 18,757 元的維修費用,包括更換該物業的櫥櫃、幹牆和踢腳板的費用。
房東表示,她的保險公司拒絕承擔這些費用,認為損壞不是突然或意外的,而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發生的。
房東通過 RTB 提交了壹份申請,要求賠償維修費用,雖然最初審理此案的仲裁員無法確定損壞的確切原因,但認為兩名租客德拉蒙德和達爾“疏忽”,沒有盡早注意到這壹點。
租客德拉蒙德承認,截至 2022 年 3 月,她大約有肆個月沒有去過地下室。去年 11 月進行的房屋檢查也沒有發現問題的跡象。
當時RTB 仲裁員在部分裁決中承認無法確定損害是如何發生,並且表示”雖然租戶可能已經立即清理了上層的積水……但並未發現下層區域受到損壞。”
除了判給房東獲得損害賠償外,仲裁員還允許房東保留兩名租客的 1,200 元保證金,兩名租客最終於 2022 年 4 月搬了出去。
審查此案時,高院法官對 RTB 的裁決提出了幾個問題,包括仲裁員顯然未能區分家中的兩個獨立單元。
法院獲悉,兩名租客於 2018 年 11 月搬進樓上的主單元,租客德拉蒙德則於 2019 年 3 月開始租用地下室作為工作空間。
法官指出,兩名租客不是地下室租賃協議的壹方。文件上指租客德拉蒙德和她的前夫支付了房租。
但在省住宅租賃部門仲裁員的裁決中,暗示樓上兩名租客德拉蒙德和達爾都“控制和占有”地下室單元——這是唯壹可見損壞的地方——並稱他們每個人都“疏忽大意”,因為未能及早發現問題。
高院法官指RTB的裁決“沒有解釋可以定期訪問地下室的義務,上層的租客不是地下室的租戶,並且沒有進入地下室的合法權利。”
法官指出,房東已於 2022 年 5 月將地下室單元的保證金退還給德拉蒙德和她的前夫。
在案件返回 RTB 後等待結果,法官還撤銷了允許房東保留 1,200 元樓上租金押金的命令。- 地產及投資版面的文章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請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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