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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9-11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房屋出租 | 字體: 小 中 大
法院獲悉,兩名租客於 2018 年 11 月搬進樓上的主單元,租客德拉蒙德則於 2019 年 3 月開始租用地下室作為工作空間。
法官指出,兩名租客不是地下室租賃協議的壹方。文件上指租客德拉蒙德和她的前夫支付了房租。
但在省住宅租賃部門仲裁員的裁決中,暗示樓上兩名租客德拉蒙德和達爾都“控制和占有”地下室單元——這是唯壹可見損壞的地方——並稱他們每個人都“疏忽大意”,因為未能及早發現問題。
高院法官指RTB的裁決“沒有解釋可以定期訪問地下室的義務,上層的租客不是地下室的租戶,並且沒有進入地下室的合法權利。”
法官指出,房東已於 2022 年 5 月將地下室單元的保證金退還給德拉蒙德和她的前夫。
在案件返回 RTB 後等待結果,法官還撤銷了允許房東保留 1,200 元樓上租金押金的命令。- 地產及投資版面的文章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請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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