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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9-30 | 來源: 晚情樓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國慶小長假即將來臨,青海文旅卻塌了天。
9月26日,壹名前往在青海自駕游的游客,發視頻稱自己在青海瑪多縣的無人區,遭遇駭人聽聞的“攔車搶劫”。
很多年前,山高皇帝遠的地方,的確發生過攔截車輛搶劫的事,多以攔貨車劫掠貨物為主。雖說最近兩年經濟不景氣,但在司法嚴禁、監控遍地的如今,文明不至於倒退回幾拾年前吧?
特別是青海警方在事後發布了警情通報,稱“誤會”,沒想到卻遭大眾質疑“理由牽強”。輿情洶洶中,警方竟悄悄刪除了警情通報,讓整個事件變得更加不明朗。
是誤會還是攔路搶劫?我們來看看事情的始末。
9月26日當天,李先生駕駛著自己的愛車從玉樹開往西寧,途中經過瑪多縣西麗高速花石峽鎮區域,突然發現前方多了壹輛大貨車。
茫茫戈壁,荒無人煙,目光所及只有壹條筆直的馬路,突然出現壹輛停著的大貨車,多少讓人覺得有些不對勁。
事實證明,人的第六感往往拾分准確。就在李先生放慢車速觀望時,原本空無壹人的馬路上突然出現壹個身穿黑衣的男子。
更令人驚駭的是,隨著距離越來越近,這個黑衣男贰話沒說,突然從地上撿起壹塊石頭,壹個惡狠狠的隔空投擲動作,就將石塊地砸到了李先生的前車窗玻璃上!
難道這是獨特的歡迎儀式嗎?李先生還沒從驚懼和懵圈狀態中醒過來,又發現剛剛還停在路邊的大貨車突然開始啟動了。
關鍵是,它啟動後的動作更加不可思議。只見司機從容的左打方向盤,就在李先生以為它要掉頭時,它竟壹個立定,橫亙在了整條馬路上不動了。換句話說,大貨車就是壹副要將整條馬路堵死的意圖。
在這渺無人煙、寂靜而荒涼的異鄉土地上,壹個砸車的漢子,壹輛橫攔的大貨,誰碰上能不後背冒冷汗?恐懼之下,李先生開始倒車准備逃離。
眼看李先生要跑,之前的黑衣男狀似癲狂,壹邊向這邊奔跑,壹邊不斷從地上撿起石頭繼續砸向李先生的車。
啥也別說了,加速倒車吧!然而,眼見就要擺脫前面的“惡虎”時,猝不及防的,後面突然壹聲恐怖巨響,壹塊石頭竟從後車窗直接砸進了車裡!
李先生驚懼回頭,就見後車玻璃已經被砸出壹個臉盆大的窟窿,引擎蓋也被砸破。不幸中的萬幸,石頭沒砸到人,不然這壹下後果不堪設想。
李先生這才醒悟過來,原來前門剛剛拒虎,後門早有“狼”藏在路邊伺機而動。
都說窮山惡水出刁民,但古時候打劫還得喊壹聲:此山是我開,此樹是我栽……啥的,好通報壹聲我是打劫的,現如今是什麼路數,叁人小團伙,來者不善,壹言不發直接開砸?
難怪這幾年,在驢友群中流傳壹句話,“在無人區碰到野獸不可怕,可怕的,是人!”
好在李先生足夠機敏,巨大的恐懼中,他壹句話不敢說,更別提下車,壹路油門踩到底,汽車險險要飛起,才逃離了這個是非之地。安頓下來後,李先生馬上報了警。
有砸破的車窗,有行車記錄儀,警方的反應也很迅速,很快就將叁個嫌疑人抓捕歸案。
報案後,驚魂未定的李先生將行車記錄儀記錄的壹幕幕發到了網上,瞬間引起極大關注。畢竟,隨著物質水平的提高,人們的腳步越來越遠。如今國慶在即,空曠神秘的新疆、西藏、青海等地都是旅游愛好者的首選。
如今青海整這死出,還讓不讓人去?壹個肆川網友就表示,原定國慶壹家人青海自駕游柒天,這下直接被勸退。
更有跑大車的網友表示:甭遮掩,常年跑車,在外地被石頭砸、偷油都是常規操作,外地司機上廁所都得先交錢!
好麼,我還以為李先生的遭遇是孤例呢!原來,從古至今,只有“搶劫”這個非遺從來不缺少傳人。
估計原指望國慶柒天大幹壹場的青海文旅,已經哭暈在荒原上。輿情洶湧中,青海瑪多縣警方於9月27日緊急發布了壹則警情通報。
這則通報的本意是想辟謠、平息輿論,沒想到掀起了更大的風波。有網友表示:通報中的每個字都認識,組合在壹起不認識。
原來,通報開篇上來就壹句話定性:關於攔路搶劫事件,“經過公安機關核查,為不實信息”。
什麼什麼,完整記錄的視頻居然成了不實信息?那砸車事件是怎麼肥肆?青海警方是這麼解釋的:3名貨車司機誤將當事人車輛認為是與其朋友有經濟糾紛的車輛,遂進行攔截。
緊隨其後,有媒體就此事做了更加詳細的表述“砸車3人此前看到聊天群說當地有車輛丟失,誤以為是游客駕駛的車輛,攔截未果後則通過扔石塊的方式迫使對方停車。”
青島路虎女打人,說是急著去醫院,有原因打人;無人區攔車、砸車,說是存在誤會……真真難為了撰寫通報的文職人員,得多麼絞盡腦汁才能將“事實的真相”給我們這些愛較真的人表述清楚啊!
表述是表述清楚了,這屆網友不好帶啊!他們表示:李先生是自駕游,外省車牌是怎麼看成你朋友的車呢?地廣人稀,叁人是如何掐指壹算,“朋友的車”必過此處?叁個人守在路邊,都不看車型、顏色?
就算叁個人料事如神,又都高度近視認錯了車,為啥不報警,冒著被撞的風險直接攔車?第壹次砸就算是誤會,那第贰次、第叁次呢?
按照警方邏輯,那叁個扔石頭攔車的貨車司機不僅無罪,還要給他們發個見義勇為獎?
按照警方邏輯,人販子可以說,我覺得路邊有個孩子挺像鄰居家的孩子,我就給抱跑了;打人的可以說,我看這人挺像前些日子通緝的犯人我就把他打了壹頓;入室搶劫的可以說,我看這房子和我家挺像我就進去了……
既然警方說起因是經濟糾紛,那就把經濟糾紛的相關證據亮出來唄!
耐人尋味的是,壹片質疑聲中,9月28日,有記者發現當地發布的通報已經查詢不到了。如此嚴肅的通報,說刪就刪了?媒體記者致電相關部門,“相關部門”表示:案件正在辦理中,後續或將發布最新通報。
正在辦理中,你義正辭嚴的辟什麼謠哩?
無論青島,還是青海,怕影響當地形象,怕影響文旅收入,不想讓事態擴大化,可以理解。但,涉及到法律的底線,不能顛倒黑白是吧?
搶劫罪叁年刑期起步。誤認車輛發生打砸就不壹樣了,頂多算是故意損壞他人財物,金額不大的話搞不好賠錢了事。
但法律存在的意義呢?難道不是維護社會穩定和公平正義嗎?
“用不公的執法對待民眾違法,惡果遠遠超過民眾違法本身,因為民眾的違法不過是弄髒了水流,而不公的執法則污染了水源。”
信息爆炸時代,縱容如此惡劣的搶劫罪,不僅不會維護了壹個地方的形象,反而會更深層次的破壞這個地方的形象。
從更深遠的意義來講,對整個社會文明,甚至是整個民族的未來,危害不可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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