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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9-30 | 来源: 晚情楼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就算三个人料事如神,又都高度近视认错了车,为啥不报警,冒着被撞的风险直接拦车?第一次砸就算是误会,那第二次、第三次呢?
按照警方逻辑,那三个扔石头拦车的货车司机不仅无罪,还要给他们发个见义勇为奖?
按照警方逻辑,人贩子可以说,我觉得路边有个孩子挺像邻居家的孩子,我就给抱跑了;打人的可以说,我看这人挺像前些日子通缉的犯人我就把他打了一顿;入室抢劫的可以说,我看这房子和我家挺像我就进去了……
既然警方说起因是经济纠纷,那就把经济纠纷的相关证据亮出来呗!
耐人寻味的是,一片质疑声中,9月28日,有记者发现当地发布的通报已经查询不到了。如此严肃的通报,说删就删了?媒体记者致电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表示:案件正在办理中,后续或将发布最新通报。
正在办理中,你义正辞严的辟什么谣哩?
无论青岛,还是青海,怕影响当地形象,怕影响文旅收入,不想让事态扩大化,可以理解。但,涉及到法律的底线,不能颠倒黑白是吧?
抢劫罪三年刑期起步。误认车辆发生打砸就不一样了,顶多算是故意损坏他人财物,金额不大的话搞不好赔钱了事。
但法律存在的意义呢?难道不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吗?
“用不公的执法对待民众违法,恶果远远超过民众违法本身,因为民众的违法不过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执法则污染了水源。”
信息爆炸时代,纵容如此恶劣的抢劫罪,不仅不会维护了一个地方的形象,反而会更深层次的破坏这个地方的形象。
从更深远的意义来讲,对整个社会文明,甚至是整个民族的未来,危害不可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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