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4-10-03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谷歌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由於在谷歌上發布負面評論,大溫壹名男子被勒令向高貴林壹家公司及其兩名老板支付總計 4,000 元的賠償金。
據CTV的報道,BC省最高法院於本周贰在網上發布了上周的裁決, 2021年9月,在高貴林PG公司附近工作的A某的車輛在壹場肇事逃逸事故中受損。肇事車輛是壹輛白色雪佛蘭 Impala,屬於高貴林壹家PG公司的壹名員工,在法庭判決中,這名員工被稱為“肯尼迪”。
A某 確定肇事車輛屬於 PG公司的壹名員工,並和該公司壹位老板B某就事故進行了討論,但他對此次事故處理不滿意。正如判決中所說,雙方對所說內容的具體說法存在分歧。
老板B某作證說,他告訴A某,這輛 Impala 屬於公司的壹名員工,但並非用於工作目的,並建議A某如果想和車主交談,可以在當天下班時回來。
A某辯稱,當他會見公司的代表時,該代表否認該公司壹名員工參與了肇事逃逸事件。
最終,A某在谷歌上寫了壹篇評論,講述了他肇事逃逸的經歷。正如法院判決中所轉載的,這篇評論首先敦促讀者“請永遠不要和這個公司做生意”。
在解釋了他對事件的看法後,A某最後總結中寫道:“我們已經成功地完成了向加拿大皇家騎警和ICBC的報告。但最後這裡的老板和員工都撒了謊。”
原告尋求總計 105,000 元的壹般性加重懲罰性賠償,以及壹項禁令,禁止A某就肇事逃逸事件或公司對他提起訴訟發表任何進壹步的帖子。
雖然 BC生活上最高法院法官安德魯·P·A·梅耶爾(Andrew P. A. Mayer)僅同意A某的壹項評論內容具有誹謗性,但最後拒絕判給原告所要求的全額損害賠償或所尋求的禁令。
根據法庭文件,盡管該評論是在 2021 年 10 月發布的,但公司告訴法庭,公司是在 2022 年 3 月才知道該評論的。此後不久,該公司的律師聯系 A某,要求他刪除該評論並發布道歉。-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