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4-10-09 | 来源: 加西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灰色地带”
罗伯特·帕特森 (Robert Patterson) 是TRAC的一名律师,他解释说《住宅租赁法》允许房东收取半个月租金作为押金。
他证实:“租客在租期开始时缴纳押金的目的主要是确保租约的顺利进行。”
“因此,根据《住宅租赁法》和住宅租赁部门制定的政策,支付押金、房东接受该押金通常足以证明已达成协议,”他进一步解释说。
但他提到,该协议“存在一些灰色地带”。
出于法律目的,房东机构提供的模板租赁协议有标准条款,规定押金通常作为协议的证明。
然而,他表示,从技术上来说这并不是一项协议;“这只是一项同意的提议。”
“如果房东接受了,那么房客必须向他们支付……[更多]钱,但[房客]在收到房东的回复之前不知道房东是否接受了。”
Forth Gen Holdings 的凯文·格拉斯曼 (Kevin Glassman) 在发给 Daily Hive 的电子邮件声明中表示,租期为 12 个月,并设有违约金,而莫斯特在被接受两周后打来电话说他不想要这间套房。
“他声称这笔钱是申请费用,并拒绝承担责任,”格拉斯曼说,但补充道,“幸运的是,套房租出去了,押金也退还了。”
莫斯特证实 Forth Gen Holdings 已退还了他的钱,虽然他“对结果有些满意”,但他补充道,“我不想忽视西区发生的事情。”
帕特森表示,申请费中附带的押金的灰色地带确实为一些房东提供了滥用押金的机会。有些人可能会利用从有意向的人那里收取几笔押金并扣留,这是不合法的,“因为支付押金就建立了租赁协议。”
帕特森警告人们,如果不确定签署的内容,就不要签署协议。
他说:“如果它看起来像申请费,而且也像申请费,那么仅仅因为你称之为押金,并不意味着它是合法的。”
帕特森建议那些已经支付押金但没有获得租约的人可以通过住宅租赁部门寻求补救措施。
莫斯特在温哥华生活了大约 10 年,成为了加拿大公民。他提到,在温哥华生活期间,找个住处一直很困难。
“这就是温哥华的现状:如果你错过了一个机会,你可能就得不到你想要的位置,”他说。
莫斯特承认,如果他的押金被扣留,他不会“彻底垮掉”。但他表示,这对其他寻找租房的人来说仍然不公平,因为他们可能更脆弱,经济上也更不安全。
他说:“我认为让温哥华的每个人都拥有房地产管理法学学位来判断自己是否被欺骗是不公平的。”
尽管收入高于温哥华的平均水平,莫斯特表示他已经“厌倦”了租房市场。
REF: https://dailyhive.com/vancouver/vancouver-man-fights-rent...- 温哥华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或许可,严禁转载或摘录
-
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
目前还没有人发表评论,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