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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0-13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在緩刑的第壹年裡,伍茲不得離開康復協會的場所,除非在特殊情況下,例如往返於咨詢處,並且不得攜帶任何武器。
判決書稱,伍茲來自BC省北海岸的吉查拉族,在溫哥華地區長大。法官發現他經歷了“貧困、暴力、文化脫節、無家可歸、教育水平低、文化教育缺失、吸毒和與家人分離”。
判決稱,伍茲自 2021 年 9 月因戈特梅克的死而被指控和逮捕以來,壹直“沒有吸食毒品”。
檢方尋求判處肆年監禁,扣除已服刑的時間,而量刑決定書稱,伍茲的辯護律師強調了他“罪責減輕”、沒有犯罪記錄和“改造前景”,尋求判處兩年減壹天的監禁,並在社區服刑。
法官命令伍茲每天晚上 11 點到早上 6 點待在康復中心,直至服滿為期兩年的緩刑期。
叁年的緩刑令還要求他完成 75 小時的社區服務,並禁止他在沒有處方的情況下飲酒或吸毒。
REF: https://www.cbc.ca/news/canada/british-columbia/biltmore-...-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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