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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0-13 | 來源: 建設性意見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中國股市 | 字體: 小 中 大
根據《刑法》第贰百贰拾伍條第叁款規定:
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情節嚴重的,處伍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伍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證券法》第伍拾伍條第六款規定:
禁止任何人對證券、發行人公開作出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並進行反向證券交易。
沒有《證券從業資格證》就公開推薦股票,或者公開推薦股票後私下反向操作來割韭菜,的確是賺快錢的方法,但也是踩縫紉機的捷徑,奉勸更多還沒被注意到的大藍小藍們好自為之。
最近股市波動很大,吸引了整個社會的注意力,各個平台上以“財經博主”身份出現的“薦股大神”都層出不窮,游走在法律邊緣的牛鬼蛇神們更是除之不盡。
希望各個平台都能履行好監管責任,對那些明確違法且社會危害巨大的賬號加強打擊。-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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