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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0-17 | 来源: 华夏时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在优化营商环境、遏制趋利性执法的实践中,广东省深圳市的尝试或可借鉴。
《华夏时报》记者获得的由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于2024年4月发布的《广东省情内参》称:据了解,近年来,广州、深圳、东莞等珠三角地市已成为异地执法的高发地。以广州市为例,自 2023 年以来,朴朴、壹健康、九浚等近万家企业遭遇异地执法,这些企业绝大部分是民营企业,而且大部分案件存在较明显的逐利性执法动机。
《广东省情内参》建议广东省组织相关地市政府成立专项工作组,对来粤异地执法案件依法予以监督和约束。
一方面,广东省积极推广深圳市的应对经验,建立民营企业省外刑事案件应急协调处理机制,规范异地公安机关在广东的执法办案协作程序,明确跨省异地执法案件除非由公安部指派,否则应由省公安厅统一调派处置。
深圳市在预防方面推动企业合规管理,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企业合规管理体系,从源头避免刑事风险; 在维权方面,则依法维护民营企业涉外地刑事案件合法权益,规范异地公安机关在深执法办案协作程序,对异地执法机关在深随意抓捕企业家、动辄查封企业账户资金的行为坚决说“不”,并建立民营企业家市外刑事案件应急协调处理机制,帮助涉案企业依法应对。
另一方面,广东省进一步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建议省公安厅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形成联动机制,规定异地执法如需冻结广东省民企账户,须经省公安厅核准,不能仅凭外省公安机关的一纸公函就轻易跨省冻结民企账户。对于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保证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允许有关当事人继续合理使用,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
而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调研组梁建伟研究员牵头撰写了“跨省逐利性到我省执法日趋严重——民营企业深受其害 反映强烈”文章,直陈广东众多企业面临的逐利性执法问题,并提出了推广深圳经验、由省检察院公安厅牵头调研并提出针对性建议、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引导企业加强风险防控等建议。-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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