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4-10-22 | 來源: 觀廿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寵物價值如何定義?
打這場官司的第壹個難題,是價值鑒定。寵物犬價值幾何,這關系到量刑。
佩妮查遍了相關的法條和規定,最後在農業部2021年的相關文件中發現,犬類是所有寵物中,唯壹被定義為伴侶的動物。從這個角度上看,寵物狗不僅僅是具有經濟屬性的物品,同時對於養寵人來說,在精神層面,也是壹種寄托。
不過在法律層面上,精神層面上的價值考量並不在考慮范圍內。“法院在審理時通常將寵物視為物品而非生命體,情感上損失很難得到認可。”黃雪杉表示,“因此,寵物主人往往只能得到相對有限的經濟賠償,而非真正反映其實際損失的精神和情感賠償,這顯然低估了寵物對主人情感上的重要性。”
佩妮與Papi(佩妮供圖)
因此,賠償只取決於經濟價值;而所謂的價值高低,“仍然大多參照農牧業商品的標准,主要以寵物的市場價值,如品種、血統來進行評估。”
換句話說,假如壹只串串狗被虐殺,不管養寵人和寵物的情感羈絆多深,鑒定出的價值也不會太高。如果普通人虐殺的是壹只流浪狗,也很難遭受到刑事處罰。
關於受害犬的作價結果,司法鑒定機構未能鑒定成功,理由為缺少評估參數。為此佩妮不止壹次給司法局打過電話,希望可以進行司法鑒定,電話那頭的回復壹成不變——“從來沒有聽說過還有人給狗做鑒定的”。壹個大姐在電話裡面拿著類目文件跟她讀:“我們這裡面有指紋的司法鑒定,有古玩字畫的司法鑒定……沒有狗的司法鑒定啊。”佩妮爭取了兩年多,司法鑒定未能實現。
在國內其他的投毒寵物犬案件中,寵物價值鑒定上也遇到類似的問題。
2017年9月21日,大連的馬某在小區內投放有毒的牛肉粒、火腿腸片,導致9條寵物犬被毒死。2020年5月12日贰審判決,馬某犯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有期徒刑叁年,緩刑肆年,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合計叁萬壹千壹百元。
該案件審理過程中,各原告人未能提供被毒死的寵物狗的血統證書。公安機關尋找了叁名有飼養、販賣寵物狗經驗的證人,通過叁人對案涉被毒死寵物犬的市場價格判定,來證明這些寵物狗的市場價值。
難題同樣也發生在了訴訟過程中。
2023年1月,佩妮和其他受害人壹起到法院立案。2月份,檢察院准備提起公訴,罪名是“故意投放危險物質罪”。佩妮等受害人在附帶的民事訴訟中,請求法院對民事賠償外的精神損失給與賠償。
“故意投放危險物質罪”是刑法的第114條。按照第114條的規定,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叁年以上拾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案後,佩妮遲遲沒有等來開庭的消息。過完了春節,她跑到法院詢問時間,起初得到的答復是3月,可是到了3月又變成4月,到了4月又改成5月。直到6月,她終於等到了書記員的電話,要開始庭前詢問了。
庭前詢問那壹天,所有受害人齊齊到場,大家等待了9個月,都在渴望壹個結果。庭前詢問後,佩妮又苦等壹個多月,10月24日下午兩點,法院突然打來電話:案件將在10月26日上午開庭。從通知到開庭,留給准備材料的時間,還不足48小時。
完蛋了。這是她的第壹反應,因為證人證言還沒有完成,而這些證人的筆錄,是證明投毒案造成恐慌的關鍵證據。她馬不停蹄,壹方面去聯系小區裡的其他居民,壹方面去聯系公訴人。小區鄰居當中,有4名家長為此去派出所做了筆錄,證明投毒者給小區居民帶來的恐慌。其中兩位家長,為這事兒特意從外地趕回北京。-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