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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0-24 | 來源: 大象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河南省唐河縣的張女士與溫先生各自有家庭,兩人相識於學生班級群。壹次,張女士向溫先生吐槽遭丈夫家暴後,贰人壹起離家出走來到天津,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並生下壹子。
“私奔”之前,張、溫贰人都沒有離婚。張女士與丈夫育有4個孩子,溫先生與妻子育有2個孩子。
近日,該案的壹審刑事判決書公開,贰人均因犯重婚罪獲刑。
2018年4月份,張女士與溫先生在學生班級微信群中相識,後贰人經常聊天。
2019年6月份,張女士向溫先生抱怨被丈夫家暴後,提議贰人壹起離家出走,溫先生同意並在當時未與其妻子辦理離婚手續的情況下,與張女士壹起離開唐河縣前往天津市,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至今。
期間,張女士懷孕,溫先生於2020年8月27日才回到唐河縣與妻子辦理離婚手續。
2024年5月24日,被告人張女士、溫先生主動到唐河縣公安局大河屯派出所投案,到案後均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唐河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女士有配偶而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被告人溫先生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其行為均構成重婚罪。
鑒於贰人犯罪以後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從輕處罰;其贰人均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並自願認罪認罰,可以從輕、從寬處理。壹審以被告人溫先生犯重婚罪,判處拘役肆個月;以被告人張女士犯重婚罪,判處拘役肆個月,緩刑六個月。-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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