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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0-26 | 來源: 極目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此事讓余華英兩人甩掉了生活中的壹個重大負擔,還因此得到了5000元的不菲報酬,這讓他們發現了壹條罪惡的“生財之道”。自此,余華英走上了長達拾年的拐賣兒童的道路。
不過,余華英賣親生兒子的事,並未出現在檢方起訴書所列的犯罪事實當中。
10月25日,余華英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圖源:央視新聞)
被曾經拐賣的受害兒童送上法庭
此後,龔某良負責物色要拐賣的目標孩子,余華英負責帶孩子哄孩子。再後來,余華英還與其出獄後的丈夫王某文聯系上了,叁人竟壹起走上了拐賣兒童的犯罪道路。1993年到2003年的拾年間,余華英和龔某良、王某文多次前往貴州、雲南、重慶等地拐帶兒童,他們往往會選擇在壹個城市租房住壹段時間,然後與當地老百姓混熟,物色好潛在目標後,就伺機進行拐賣。
檢方起訴書指控,余華英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共計12樁17名兒童,其以出賣為目的,自1993年至2003期間連續多次,從貴州、雲南、重慶等地拐帶兒童16名至河北邯鄲進行販賣,行為屬情節特別嚴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00年,余華英因涉嫌拐賣兒童被河北邯鄲警方抓獲,但同行的龔某良跑了,余華英則被刑事拘留兩個月。
2004年,余華英與丈夫王某文再次作案時被雲南警方抓獲。這次被判刑8年,減刑後於2010年獲釋。但這次被抓後,余華英並未坦白其所有的犯罪行為。
余華英所犯的罪惡能大白於天下,是因其於1995年拐賣的貴州小女孩楊妞花的堅持。

余華英與王某文的老房子,已經成為危房(極目新聞記者鄧波攝)
楊妞花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自己清楚記得被拐賣的情景,還記得哭鬧著要回家時被余華英恐嚇扔下車,還曾被余華英踹倒用腳踢。-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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