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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06-01-23 | News by: 星岛日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联邦大选今日投票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据星岛日报讯,在投票前夕,加拿大选举局(Elections Canada)提醒选民,在办理选民登记一定要带上有效证明的文件。
证明文件分3类:所谓证明文件分3类。
(一)文件上姓名、地址、签名齐全者:如驾驶执照、房屋租赁契约、房屋贷款或土地转让文件、车辆注册文件、现时仍有效之契约、银行已处理过之有该选民本人签名之支票、其他会员证。
(二)文件只具有姓名及住址,但没有签名:如电话费、水、电、瓦斯费及信用卡之缴费通知、汽车保单、所得税通知单、医院挂号证、空白之个人支票、杂志订单或定期邮寄之杂志或刊物、RRSP或互惠基金之单据。
(三)文件只具有姓名及签名,但没有住址:如医疗卡(MSP)、加拿大护照、加拿大公民卡、耆英卡、社会保险卡(SIN Card,亦称「工卡」)、银行提款卡、银行信用卡、OCAA会员卡、图书馆借书证、学生证、原住民身份证明书、省选投票通知。
其中,第(一)类所述各种证件,只须带其中一种即可。第2类与第3类同带若是没有第(一)类的证件,则第(二)类与第(三)类证件,必须各带上其中一种,比方说,带上第(二)类的电话费缴费通知,就要带上第(三)类的医疗卡,或加拿大护照,或加拿大公民卡之任何一种。
带了第(三)类的社会保险卡,就要同时带上第(二)类的电话费、水、电、瓦斯费及信用卡之缴费通知,或汽车保单,或所得税通知单,或医院挂号证之任一种。
只带选民卡不够好于1月23日投票当天,一位选务员表示,虽然一般只需带选民资料卡(Voter information card)即可,但为防万一,最好还是带上前述所提之证件。
如有疑问,可拨选举局免费电话:1-800-463-6868,或您选区内的加拿大选举局办事处查询。(星岛日报)相关链接: 联邦大选今日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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