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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0-31 | 來源: RFA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貪官 | 字體: 小 中 大
2020年8月16日,李傳良在舊金山中國民主女神像旁留影。(李傳良提供/RFA資料圖)
根據埃斯特倫德發來的文件,在確認上了紅通後,李傳良通過律師於2021年5月向國際間刑警組織提出了對這壹紅通的申訴,國際刑警組織很快在當年8月就暫停了紅通的執行。埃斯特倫德對記者解釋說,“有時當他們對提交的文件進行了初步審閱後,認為其中可能有問題,就可能會暫停或屏蔽(blocking)這樣的紅通,直到他們完成對案卷的審閱。”
8月份國際刑警組織暫停執行對李傳良的紅通,到第贰年,2022年2月,李傳良就得到了國際刑警組織檔案控制委員會撤銷紅通的通知。在李傳良向本台記者發來的這個撤銷通知上,引用了國際刑警組織章程中的規定,強調在國際刑警組織信息系統 (IIS) 中的案件信息必須有明確的目的,且案件信息必須與其目的相關且不過度。但通知本身並沒有直接解釋,中國方面提供的案件信息在何種程度上違反了這壹規定。
埃斯特倫德律師向記者解釋說,她認為,根據李傳良提供的材料,中國政府方面對其案件的處理違反了多項原則,“我們准備撤銷申請時,發過去的申請材料主要證明的是(中國政府)違反了人權、正當程序權利以及國際法律原則。”
慣於濫用紅通
此前,李傳良在接受多家媒體采訪時,多次指責中國政府對他司法不公。在10月29日的采訪中,李傳良對本台記者再次表示,中國政府對他的指控都站不住腳,“司法機關指控我涉嫌總額為31個億的貪污、受賄,我堅決不承認,我壹筆也沒有。”
同時,他又辯駁稱,“辭職後,我合法經營,我有合規合法的收入,我有這個能力,但金額我現在不便說。”
本台記者采訪了目前身在日本的前中國律師伍雷,他是代理李傳良親友相關案件的律師團的成員之壹,其中包括多位中國著名人權律師。他說,這個律師團的成員都認為,李傳良並沒有中國政府指控的這些腐敗罪行,“他的案子我很熟悉,他就是在做生意,就是正常做生意,他也沒有利用職權來貪污錢。這個案子,我認為就是當地政府來搶他的錢,也就是黑龍江那邊。”
本台記者無法獨立核實李傳良資產的真實情況。
但李傳良的事件在網上被熱炒後,不少人在社媒上表示質疑,有人說,中共體制內無官不貪,李傳良在黑龍江當了那麼多年官,怎麼可能不貪?
伍雷說,他自己也在中共體制裡待了拾年,他很熟悉中國官場,“現在中國真正的問題是仇官仇富,我也辦了很多官員的案件,你相信有官員靠透支信用卡生活嗎?就是這樣的現實。”他說,關鍵問題是,整體上不能相信中國司法,“老百姓也很可憐,大家都在說司法不公正,但中國司法在處理壹個‘貪官’的時候,大家卻都在拍手叫好,他們沒有意識到,不公正的司法不可能有公正的結果。”
對於李傳良紅通的具體細節,伍雷並不清楚,但他曾經手六個類似的被紅通的企業家案件,他指出這些紅通都是司法不公正的結果,都是政府為了搶錢,“包括現在平反的重慶壹個企業家的案件,也被列為紅通,被國外通緝,他自己壹個人在泰國隱姓埋名,自己刷盤子刷了兩年,後來都被推翻了。”他調侃說,中國政府要弄個紅通,成本多低啊!
實際上,李傳良紅通案去年年底在美國美中經濟與安全評估委員會的壹份報告中,就被引用作為中國政府濫用紅通的典型例證,其中引用的正是埃斯特倫德律師的相關文章。
埃斯特倫德律師在美國處理來自中國的紅通案件經驗豐富,她介紹說,因為被紅通來向她咨詢的中國當事人約有25到30起,其中她代理要求撤銷紅通的案件有7到10起。埃斯特倫德說,她從12年前開始代理此類案件,目前來自中國的紅通案件主要有兩類,“壹種是像李先生這樣有異議言論的,另壹種是有網絡企業的成功企業家,比如網上賭博,他們被針對。”
埃斯特倫德分析說,她遇到的中國案件有比較類似的特征,“我們往往能證明,中國政府在申請紅通時提交的罪名指控往往是編造的,或極度誇大,或者是其證據往往無法支撐的。”並且其中很多受害者都是在經濟上或商業上比較成功,其財產遭到中國政府的搶奪。
埃斯特倫德認為,中國政府濫用紅通的這種情況,即使與俄羅斯、委內瑞拉以及土耳其這些國家比較起來,也是更為嚴重的。-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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